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拍下房产后反悔 3万保证金没了还被罚12万

拍下房产后反悔 3万保证金没了还被罚12
2020-11-06 09:43 来源: 编辑:现代快报 浏览量:0

(通讯员 李丽 见习记者 柴军虎)王某在司法拍卖上拍下了一处房产,却迟迟不付余款,向他发函也无动于衷。管理人再次将房屋进行拍卖,王某却提出反诉,要求退还保证金并支付占用期间的利息,这波操作是否可行?现代快报记者了解到,近日,江苏常熟法院审理了这起案件,结果王某玩砸了,不仅 3 万元的保证金没拿回来,他还要支付 12 万多元的差价损失。

2019 年 12 月 24 日,常熟法院受理常熟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对该公司位于重庆某区的房产进行上架拍卖,起拍价 21 万多元,保证金 3 万元,增加幅度 1 千元。

竞买公告及竞买须知中对不动产转让登记所涉及的税费、物业费等由买受人承担且物业费缴纳情况都进行了明确告知。竞买公告在重要提示中明确提示竞买人 " 如违反相关约定,您的保证金可能会被划扣并产生其他法律责任,请理性参拍 ",还明确告知买受人在拍卖成交之日起七日内交纳至管理人银行账户。

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保证金数额不足以弥补拍卖费用的损失,以及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的,管理人可向悔拍人追索。并明确告知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毁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据记者了解到,这次拍卖共有 7 人报名参与竞拍,竞价多达 141 次,十分火热。最后,王某以 39 万多元价格竞拍成功。

但王某竞拍成功后,未能在拍卖成交后 7 日内缴纳拍卖余款。管理人向王某发送告知函,要求收函后七日内缴纳余款,告知逾期不付款将作为毁拍处理,保证金数额不足以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的,管理人将向他追索。但王某未能缴纳上述款项。

随后,管理人再次将上述房屋进行拍卖,第二次拍卖以近 27 万元的价格竞拍成交。管理人根据竞买公告及竞买须知的约定,将王某起诉至常熟市人民法院,请求法院判令王某支付拍卖差价损失 12 万多元。

案件审理过程中,王某对二次拍卖的事实及差价金额均不持异议,但王某主张管理人员对拍卖标的物的税费金额,承担方式未履行公示和披露义务,竞买公告中规定管理人可向悔拍人追索的约定无效,并提出反诉,要求管理人退还保证金 3 万元并支付保证金占用期间的利息。

法院认为,管理人对不动产转让登记所涉及的税费、物业费等由买受人承担且物业费缴纳情况进行了明确告知,常熟某公司在拍卖前实际缴纳了不动产的相关税费,管理人对拍卖财产已知瑕疵和权利负担尽到了特别提示义务。

法院认为,竞买公告对竞拍人毁拍补差价作出明确约定,王某作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参与竞拍,应当受竞拍规则的约束,理应承担悔拍的法律后果。

最终,法院判决王某支付管理人差价损失 12 万多元,并驳回了王某的反诉讼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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