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儿私吞父母房产却拒绝赡养 法院拍卖房产返还老两口
女儿私吞父母房产却拒绝赡养
(记者 季雨)近日,江苏南通一套拍卖的房产引发不少网友关注。引人关注的原因并不是因为起拍价便宜,而是它被司法拍卖的缘由——父母起诉女儿。当年,父母委托女儿帮忙置换房产,女儿未经父母同意,私自将购买的房产登记在了自己名下。如今,老两口病重无人照顾,女儿女婿却拒绝履行赡养义务。老人无奈之下,请求法院判令女儿归还购房款。
△阿里拍卖平台截图
女儿私吞父母房产,却拒绝尽赡养义务
事情还要从2016年开始说起。2016年5月,秦大爷和刘大妈委托自己的女儿小秦,将自己原先居住的房屋卖出去,然后换一套房子。小秦仅仅用了一个月时间,就把房子以86万的价格顺利卖掉。由于卖房是由小秦包办的,这86万购房款全部进了小秦的“口袋”。
2016年7月,秦大爷夫妇和小秦看中了一套心怡的房屋,房价是62.9万元。秦大爷夫妻俩也没多想,当初的卖房款放在女儿那里,购房的钱肯定也由女儿出。9月,新房拿到手,小秦把剩余的购房款还给了父母。
与剩余购房款一块儿摆在老夫妻面前的,还有一张印有女儿名字的房产证。虽然房子由老夫妻住着,可女儿的一番操作,出乎他们的预料。
2006年,秦大爷患胃癌住院治疗,切除了四分之三的胃,平时只能靠吃流质生活。2015年至2016年期间,刘大妈患脑梗死、高血压,经治疗,仍然半身瘫痪,生活不能完全自理,平常饮食起居由秦大爷护理照顾。期间,秦大爷好几次要求女儿将房产过户给自己,但女儿女婿对此置之不理。不仅如此,女儿女婿对老人的生活也是不闻不问。
无奈之下,在2019年,秦大爷和刘大妈将女儿女婿告上法庭,要求返还售房款。
法院判处女儿返还卖房款,但其拒不执行
2020年1月16日,江苏省南通市崇川区人民法院对此案进行宣判。法院认为,受托人处理委托事务取得的财产,应当转交给委托人,小秦接受原告委托出售房屋,应当将收取的86万元售房款全部转交给原告。虽然小秦主张其已给付父母40余万元,但其在庭审中的陈述前后存在多处矛盾,明显有违诚信,可信度较低。
法院查明,该案中,小秦将以售房款所购的房屋登记在自己名下,没有证据证明获得原告的授权和认可,此举严重侵害了委托人即原告的合法权益。最终,法院判决小秦返还秦大爷和刘大妈卖房款678752.11元及利息。
小秦对判决不服,提出了上诉。2020年6月23日,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二审宣判,小秦返还秦大爷和刘大妈卖房款67万元及利息。
房产拍卖吸引2万多人围观,成交价定格在169万
判决已下,小秦仍然“无动于衷”。法院进入强制执行阶段,而强制执行的房产,正是老秦夫妻现在居住的这套房产。
2021年2月19日,这套房产上架进行司法拍卖。据阿里拍卖平台,这套位于南通市花半里的房产建筑总面积为88.25㎡,房产评估价为126万余元。此次司法拍卖的起拍价定为88.56万元,参与竞买者需要缴纳保证金12万元。
在拍卖页面中有一行红字特别提醒:目前该房屋有人占用,占用人承诺拍卖成交后一个月内搬离,如其拒不腾空,法院将依法强制执行。
这场拍卖吸引了2万多人的围观。经过24小时的拍卖,24名竞买人出价89次,最后成交价定格在169.36万元。(文中人物为化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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