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发布重磅土地新政:制定区域最高限价 成品房比例控制在40%!
徐州发布重磅土地新政
(记者 张晓培)4 月 7 日,徐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徐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徐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联合多部门,发布《进一步促进市区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
据了解,为努力实现稳地价、稳房价、稳预期目标,结合徐州实际,此次徐州多部门联合发布重磅新政,实施 "323" 调控新规,以促进市区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具体如下:
三项平稳机制:
(一)实行土地供应 " 两集中 "。集中发布公告,全年发布住宅用地招拍挂公告不超过四次,每次供地不低于 1000 亩,时间间隔、地块数量和区位要相对均衡;集中组织出让活动,挂牌公示结束后,交易时间不超过 1 个工作日。
(二)建立土拍熔断机制。土地招标拍卖过程中,当溢价率达 50% 或超过设置的最高限价时,中止网上竞价,采取摇号方式确定竞得人。
(三)严格价格备案管理。实施同区域价格管控,根据土地供应情况,制定区域年度商品住房最高限价。
两个专项整治:
(一)开展房地产领域非法金融活动专项整治。加强信贷资金用途审查和流向监测,严厉查处经营性贷款违规进入房地产市场。
(二)开展房地产市场虚假宣传专项整治。进一步加大联合执法力度,严厉打击房地产企业和中介机构发布虚假房地产广告、制造市场恐慌等侵害群众利益的违法违规行为。
三条利民措施:
(一)切实提升公积金服务效能。建立完善淮海经济区住房公积金一体化信息共享平台并上线运行,提高公积金贷款办理速度。及时受理领军人才和专门人才购房贷款申请并按政策放宽贷款限额。
(二)合理平衡成品住房比例。对新建商品住房,通过土地出让规划条件将成品住房比例控制在 40%,其余部分为非成品住房,让群众有自主选择的权利,维护百姓合法权益。
(三)加快完善住房保障体系建设。上半年启动实施鼓楼区、云龙区、泉山区、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的公租房、长租房(优租房)项目建设。其他县(市)区参照主城区做法,编制工作计划,相继启动公租房、长租房(优租房)项目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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