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两个非比寻常的“衡”目标
房地产两个非比寻常的“衡”目标
日前,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副部长倪虹在约谈五城市政府会商房地产工作时强调,抓紧编制“十四五”住房发展规划,改善住房供应结构。虽然倪虹没有对“十四五”时期住房发展规划做更多介绍,但我们从《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中就可以发现其大致脉络,而其中提到的两个“衡”目标更是非比寻常。
第一个“衡”目标,是“实施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长效机制,促进房地产与实体经济均衡发展”,出现在纲要的第十二章“畅通国内大循环”第二节“促进资源要素顺畅流动”中。
为什么房地产行业的风险会集聚?原因之一是各类涉房企业(包括部分金融机构)赋予了房地产太多的金融属性,所以才有了“三道红线”政策的出台。
也正因如此,要实现均衡发展,首先就要弱化房地产的金融属性。
在房地产重回实体经济阵营之后,才能够形成需求牵引供给、供给创造需求的更高水平动态平衡,也才能实现“促进住房消费健康发展”,进而促进国民经济良性循环。
有人说,房地产正在成为夕阳产业,但现实显然不是这样的。在坚持房住不炒的总基调下,在秉持一城一策的调控思路下,在完善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下,在居民消费升级、提高生活品质的现实需求下,房地产的实体经济特征和商品属性将更加突出,住房就会成为完整内需体系中的重要一环。房地产行业的温度仍将持续下去。
第二个“衡”目标,是“让全体人民住有所居、职住平衡”,出现在纲要的第二十九章“全面提升城市品质”第四节“完善住房市场体系和住房保障体系”中。
这个目标的前半句比较好理解,也比较好执行。以人口流入多、房价高的城市为重点,扩大保障性租赁住房供给,辅之税收、金融支持,“住有所居”的目标就能基本实现。
该怎么理解“职住平衡”呢?简单地说,“职住平衡”就是产城融合,让就业者居住在离工作更近的地方,缩短通勤时间。这是一种更高的居住、工作需求。
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的“尽最大努力帮助新市民、青年人等缓解住房困难”,就可以理解为实现“职住平衡”的一种新方法。因为新市民、青年人是就业的主力军,解决了住房问题,他们就能“安居乐业”。
“职住平衡”目标的实现需要进行顶层设计,产业发展、城市建设、居住的硬件与软件、就业人口的培养与吸纳等问题都要考虑在内,国际通行的有效做法之一是建设卫星城。国内很久之前就开展了这方面的尝试。
从上面的分析可以看出,房地产的这两个“衡”目标实现起来并不容易,需要因地制宜、多策并举,更需要夯实地方政府主体责任,房企回归实体经济属性,金融、财税政策则要向刚需倾斜。现在,这些工作正在抓紧落实,有的已取得实效。房地产调控正朝着两个“衡”目标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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