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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两口花一辈子积蓄买房子 却被开发商抵押给银行了

老两口花一辈子积蓄买房子
2021-04-27 10:10 来源: 编辑:现代快报 浏览量:0

(通讯员 唐云 陈可 记者 王菲)“真是太感谢你们了,我们老两口的心病终于解决了,要不然一辈子的积蓄可能就打水漂了。”日前,肖先生专门来到盐城市亭湖区市场监管局文峰分局,激动地握着工作人员的手说。

现代快报记者了解到,肖先生和邓女士夫妻俩是重庆人,随子女定居在盐城,本想用辛苦攒了一辈子的钱买个房子安享晚年。通过广告和朋友的推荐,他们看上了位于盐城市区的一所公寓。

2020年6月,肖先生与开发商签订了《商品房买卖合同》,先交付了28万元首付款,并计划向银行贷款7万余元结清剩余房款。

可就在此时,肖先生意外获知,开发商卖给他的房子已经抵押给银行,必须等开发商销售3套房后才能一起解押。对此肖先生夫妻俩感觉很没有保障,“如果开发商经营不善,无法偿还银行贷款,该地块将被银行拍卖偿还其贷款。”

肖先生当即提出,开发商隐瞒抵押的实情,存在失信和欺骗行为,要求退还房款。而开发商则认为,其销售的房子是经过银行授权销售,且不影响肖先生办理房产登记,拒绝退款。肖先生夫妻俩无奈之下向盐城市亭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投诉维权。

2021年1月12日,亭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文峰分局接到该投诉单后,及时进行调查取证,肖先生夫妻俩购买的房屋确实处于银行抵押状态,开发商销售出该套房屋后,将向银行申请解押,再办理房屋交易相关手续。开发商在与肖先生签的订购房合同,并未注明该房屋处于银行抵押状态,也未通过其他方式告知肖先生。

在协调处理的过程中,开发商也意识到自己的错误,积极配合调解,于4月9日退还了肖先生的全部购房款。同时,该开发商按照工作人员要求主动整改,在销售大厅公示其所销售房屋相关事实,并在商品房买卖合同中注明。

“肖先生在没有充分了解房屋情况就进行了购买,差点造成经济损失,这是一个经验教训。现在房产交易市场火热,有不少销售商在房产交易时隐瞒重要事实,希望引以为戒。”亭湖区市场监管局文峰分局工作人员表示。

市场监管局提醒广大开发商和消费者:作为开发商,应当按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充分尊重消费者的知情权,要客观、科学、公正的将重要信息告知消费者,否则将涉嫌违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侵害消费者的知情权;作为消费者,在购买商品,特别是大件、贵重商品时,要对商品进行充分、全面、客观的了解,再做出购买和付款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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