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注民生 服务社会 发掘真相 传播价值 感谢您浏览江苏苏讯网。 欢迎投稿:邮箱724922822@qq.com 客服电话:025-86163400 18061633398

苏州八部门联合发文 持续整治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

持续整治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
2021-09-13 17:05 来源: 编辑:凤凰网 房产 浏览量:0

9月10日,苏州市住建局等八部门联合发布通知,印发《关于持续整治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的实施方案》,将持续整治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

据观点地产新媒体了解,该《方案》重点整治房地产开发、房屋买卖、住房租赁、物业服务等领域。

其中,《方案》提出整治房地产开发企业无资质或超等级开发;强制交付未达到竣工交付条件的房屋;违法违规开工建设;未按施工图设计文件开发建设;未按房屋买卖合同约定如期交付;房屋渗漏、开裂、空鼓等质量问题突出;未按完整居住社区建设标准建设配套设施。

此外,严禁发布虚假违法房地产广告,发布虚假房源信息;捂盘惜售,囤积房源;挪用交易监管资金;套取或协助套取“经营贷”“消费贷”等非个人住房贷款用于购房;协助购房人非法规避房屋交易税费;违规收取预付款;网络平台和自媒体等发布虚假房源和价格信息,渲染成交案例、炒作局部区域市场行情。

另悉,有关住房租赁方面,《方案》指出未提交开业报告即开展经营;未按规定如实完整报送相关租赁信息;网络信息平台未履行信息发布主体资格核验责任;克扣租金押金;采取暴力、威胁等手段强制驱赶租户;违规开展住房租赁消费贷款业务;存在“高进低出”“长收短付”等高风险经营行为;未按规定办理租金监管。

另悉,有关物业服务方面,严禁未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内容和标准提供服务;未按规定公示物业服务收费项目标准、业主共有部分的经营与收益情况、维修资金使用情况等相关信息;超出合同约定或公示收费项目标准收取费用等。

据了解,集中整治阶段时间明确为从2021年10月开始,到2024年7月,实现房地产市场秩序明显改善,适用范围苏州六区四县市。

原文地址:https://nj.house.ifeng.com/news/2021_09_13-54638887_0.shtml
江苏苏讯网客服:025-86163400
【责任编辑:陆超】

江苏苏讯网版权及免责声明: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江苏苏讯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本网按规定给予一定的稿费或要求直接删除,请致电025-86163400 ,联系邮箱:724922822@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