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八部门联合发文 持续整治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
持续整治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
9月10日,苏州市住建局等八部门联合发布通知,印发《关于持续整治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的实施方案》,将持续整治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
据观点地产新媒体了解,该《方案》重点整治房地产开发、房屋买卖、住房租赁、物业服务等领域。
其中,《方案》提出整治房地产开发企业无资质或超等级开发;强制交付未达到竣工交付条件的房屋;违法违规开工建设;未按施工图设计文件开发建设;未按房屋买卖合同约定如期交付;房屋渗漏、开裂、空鼓等质量问题突出;未按完整居住社区建设标准建设配套设施。
此外,严禁发布虚假违法房地产广告,发布虚假房源信息;捂盘惜售,囤积房源;挪用交易监管资金;套取或协助套取“经营贷”“消费贷”等非个人住房贷款用于购房;协助购房人非法规避房屋交易税费;违规收取预付款;网络平台和自媒体等发布虚假房源和价格信息,渲染成交案例、炒作局部区域市场行情。
另悉,有关住房租赁方面,《方案》指出未提交开业报告即开展经营;未按规定如实完整报送相关租赁信息;网络信息平台未履行信息发布主体资格核验责任;克扣租金押金;采取暴力、威胁等手段强制驱赶租户;违规开展住房租赁消费贷款业务;存在“高进低出”“长收短付”等高风险经营行为;未按规定办理租金监管。
另悉,有关物业服务方面,严禁未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内容和标准提供服务;未按规定公示物业服务收费项目标准、业主共有部分的经营与收益情况、维修资金使用情况等相关信息;超出合同约定或公示收费项目标准收取费用等。
据了解,集中整治阶段时间明确为从2021年10月开始,到2024年7月,实现房地产市场秩序明显改善,适用范围苏州六区四县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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