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公积金为何不能“商转公”?公积金中心首度回应
房贷“商转公”可以为买房人减轻一笔不小的还贷成本,因此受到许多购房者的欢迎,不过,南京一直没有开展这项业务,这究竟是什么原因?何时会支持南京的买房人“商转公”呢?记者注意到,近日南京公积金管理中心在其官网首次对相关问题做出了回应。
何为房贷“商转公”?
南京公积金管理中心介绍,“商转公”是商业性住房贷款转住房公积金贷款的简称,是指符合当地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的缴存人,将本人已办理且尚未结清的本市商业性住房贷款(贷款住房在当地行政区域范围内),经原商业贷款银行同意后,全部或部分转为住房公积金贷款。该项业务需要借款人使用自有资金或筹集过桥资金,并征得商业银行同意,先结清商业性住房贷款后才能办理。
为何个别城市允许“商转公”?
南京公积金管理中心表示,部分城市因贷款发放量下降,导致公积金使用率偏低,为提高公积金使用率而探索开展了“商转公”业务,并设置了“首贷首套”,或者贷款住房产权过户在一定期限内(如两年)等限制性条件。
该中心认为,目前国家主管部门没有制定并明确开展该项业务的政策依据和条件,属于部分城市依据本市公积金归集使用情况而开展的探索性业务,并非国家政策规定的法定业务。
南京为何不能“商转公”?
近几年,南京职工使用公积金用于购房消费需求较为旺盛,公积金提取率较高(80%左右),且公积金贷款额度不与缴存余额挂钩,归集的公积金在职工提取后,用于发放贷款的资金较为紧张。南京公积金中心分别于2015年、2020年两次开办“公转商”贴息贷款业务,以缓解放贷资金紧张状况,目前资金使用率仍在高位运行(100%以上),所以南京目前不具备探索开展该项业务的条件,以保证正常的公积金贷款业务不受影响。
相关人士表示,公积金贷款具有保障性和互助性,其贷款资金来源于其他暂未使用的公积金缴存职工,相关政策的制定实施,主要保障的是贷款购买首套房和改善性住房群体。后续,南京公积金中心将根据住房公积金归集、提取、贷款资金使用情况,进一步研究相关政策,确保公积金互助性整体上最优化。
有地产界从业人员给记者算了笔账,以贷款100万等额本息、30年期为例,商贷利率为4.2%的话,每月还贷额为4890元,利息总额约为76万;如果按公积金贷款3.1%的利率计算,每月还贷额为4270元,利息总额约为53.7万。因此,如果南京符合“商转公”条件并施行的话,对于减轻买房人的负担还是很明显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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