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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促进房地产市场发展南京最新举措》问答

2023-09-11 10:05 来源: 编辑:中国江苏网 浏览量:0

9月7日,南京发布微信公众号还公布了《促进房地产市场发展南京最新举措》的解读问答,记者了解到,此次购置新房享受补助涉及新六区(江北新区、江宁区、浦口区、六合区、溧水区、高淳区)和栖霞区(龙潭街道、栖霞街道)、雨花台区(古雄街道、板桥街道、雨花经济开发区及西善桥街道秦淮新河以南地区),补助标准为不低于合同总价的1%。

一、调整优化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的最新要求是什么?

答:8月31日《中国人民银行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关于调整优化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的通知》明确,对于贷款购买商品住房的居民家庭,首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统一为不低于20%,二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统一为不低于30%。

首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政策下限按现行规定执行,二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政策下限调整为不低于相应期限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加20个基点。

二、降低存量首套住房贷款利率政策的最新要求是什么?

答:8月31日《中国人民银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关于降低存量首套住房贷款利率有关事项的通知》明确,自2023年9月25日起,存量首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的借款人可向承贷金融机构提出申请,由该金融机构新发放贷款置换存量首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新发放贷款的利率水平由金融机构与借款人自主协商确定,但在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上的加点幅度,不得低于原贷款发放时所在城市首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政策下限。

三、今后如何报名购买新建商品住房?

答:凭居民身份证通过 “房帮宁”微信小程序“宁小通”报名通道报名,办理房屋交易登记时不再核验购房资格。

人才和无住房家庭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可申请购房资格核验单,已开具且在有效期内的人才购房证明和无住房购房证明视同核验单,可优先选房。

四、购置新建商品住房享受补助政策适用于哪些区域?补助标准是什么?

答:该政策适用于新六区(江北新区、江宁区、浦口区、六合区、溧水区、高淳区)和栖霞区(龙潭街道、栖霞街道)、雨花台区(古雄街道、板桥街道、雨花经济开发区及西善桥街道秦淮新河以南地区)。补助标准是不低于合同总价的1%,具体补助标准和条件以各区细则为准。

五、“卖旧换新”补助力度有多大?

答:在享受购置新房补助的基础上,对出售自有住房并购买90平方米以上新建商品住房的,再给予不低于合同总价0.5%的补助,具体补助标准和条件以各区细则为准。

六、为什么要推出“换新购”服务?具体如何操作?

答:为更好满足“以小换大”“卖旧换新”等改善性住房需求,发挥一二手房市场梯度消费和联动效应,让住房改善群体切实减负担、得实惠,提升居民住房置换效率,此次推出“换新购”服务。

购房者与开发企业签订新建商品住房“放心买”认购协议,同时与经纪机构签署二手房“优先卖”协议。在约定的30-90天时间周期内,通过线上流量加推、经纪人聚焦推广等方式,缩短二手房售出周期;若二手房在约定时间内未售出,则开发企业按约定退还新建商品住房认购金,购房者无需承担违约风险。自9月8日起,购房者可在南京房产微政务“房帮宁”平台查询“换新购”栏目,了解在售新建商品住房项目房源、优惠方案、合作经纪机构和操作流程等信息。

原文地址:https://house.jschina.com.cn/lsyw/202309/t20230908_8078307.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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