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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出台新规 生活阳台进深不得小于1.5米

南京出台新规 生活阳台进深不得小于1.5
2023-11-01 09:40 来源: 编辑:中国江苏网 浏览量:0

住宅建筑的底层可以布置层高不小于3.6米的架空层,生活阳台最小进深不得小于1.5米——这是南京10月31日公示的《南京市建设工程规划设计方案审查办法》中的内容。记者注意到,本次新规着重规范了商品住房的设计标准,并持续提升建筑的居住品质,有效期为5年,即日起正式实施。

小规模风雨连廊不计入容积率

扬子晚报记者从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了解到,新规中明确了建筑面积、容积率、建筑高度、层高、建筑密度、绿地率、建筑间距、建筑平面、停车设施等具体指标的审查要求。其中,不计入容积率、但是计入建筑密度的部分包括新建住宅小区内供居民使用的小规模风雨连廊,按规定配置的配电房(含开闭所)、垃圾分类收集用房、居家养老服务用房,还包括住宅小区内独立设置的电动自行车集中存放和充电场所、非机动车坡道等。

据了解,所谓“小规模风雨连廊”是指单层有顶盖、两侧均无围护结构、顶盖宽度不超过3.9米,目前住宅小区内风雨连廊几成“标配”,对于便利居民在楼幢之间通行作用明显,此次小规模风雨连廊不计入容积率,可以鼓励房企建设更多便民设施,以提升小区的居住品质。

底层架空层层高不小于3.6米

本次新规中还规定,住宅建筑(除低层住宅以外)底层可以布置层高不小于3.6米的架空层,且底层仅以柱、剪力墙及必要的楼梯间落地,其底层可以整层不计入容积率;住宅、公寓(含酒店式公寓)建筑的结构层高不得超过3.6米,酒店、办公、研发建筑的结构层高不得超过4.5米(原为4.2米),超高层酒店、办公、研发建筑的结构层高不得超过4.8米。

今年6月南京江北新区曾出台过《关于提升江北新区新建商品住宅建筑质量要求的通知(2023修订)》,当中对门窗、墙体、外立面、装饰装修、地下车库等方面做出了详细规范,可以将其视为本次南京新规出台的一次“试点”。无论是从底层架空层、住宅建筑层高、酒店办公建筑层高,还是超高层的建筑层高来看,都限定了具体高度以提升建筑舒适性,目前南京房地产市场上的楼盘也已照此规范执行。

生活阳台进深不得小于1.5米

记者注意到,在建筑平面和外立面上新规要求,住宅每栋总户数不得少于三户,住宅建筑应当结合建筑立面统一设计建设封闭阳台,封闭阳台外不得设置晾晒设施。此外,生活阳台最小进深不得小于1.5米,阳台最大进深不得大于2.4米。建筑外立面材料应当使用高品质的耐脏、耐老化、易清洗的建筑材料,鼓励使用经绿色认证的绿色建材。

值得关注的是,新规中还明确不得出现“入户花园、空中花园、活动平台、设备平台”等标注,应当根据建筑结构、围合及平面关系将其表达为阳台或室内建筑功能空间。在停车设施方面,新规要求小区内应当采用人车分流的交通组织形式,住宅建筑除访客车位和特殊车位外一般不得设置地面机动车停车泊位。

原文地址:https://house.jschina.com.cn/lsyw/202311/t20231101_8139242.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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