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住房公积金:开展“商转组合”贷款业务
青岛住房公积金:开展“商转组合”贷款
青岛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6日发布关于开展“商转组合”贷款业务的通知。
通知指出,为充分发挥住房公积金民生保障作用,进一步减轻职工还贷负担,经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研究,决定对“商转公”业务办理模式进行优化,开展“商转组合”贷款业务。
通知进一步提到,青岛申请办理“商转公”业务的职工家庭,可选择将原商业贷款的一部分转为公积金贷款,形成“商转组合”贷款,无需自筹资金偿还原商业贷款余额与公积金贷款额度的差额部分。职工的原商业贷款剩余本金应不超过所购房屋当前评估价值的70%。
中指研究院就指出,办理“商转公”贷款条件较多,并受住房公积金个贷使用率限制。
中指研究院认为,“商转公”在提高公积金使用效率的同时,也有利于减少已购房家庭贷款利息支出,降低购房成本。
中新经纬观察到,“商转公”的队伍正在持续扩大。近期来看,2023年10月20日、30日,山西和安徽芜湖分别发布了开展“商转公”的业务通知。另据中指研究院监测,2022年福州、烟台、洛阳等地区出台“商转公”政策,2023年以来,湖南省、重庆等多个地区对“商转公”贷款予以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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