棚改房九年即变危楼,责任人绝不能轻饶
棚改房九年即变危楼,责任人绝不能轻饶
“这样的‘豆腐渣工程’竟然通过了竣工验收!”近日,“新华视点”就黑龙江省绥化市明水县一棚改小区成危楼事件展开调查。据报道,明水县和谐家园小区是个棚改小区,建成仅9年,三栋楼全部被鉴定为D级危楼,300多户居民被迫连续4年在外租房或投亲靠友,至今难以回迁。棚改楼变危楼,暴露出地方在房屋建筑安全方面存在监管漏洞。目前,明水县加快启动所涉棚改小区危楼拆除工作,计划2024年底前完成重建。
在二手房市场,9年的楼龄,很多时候还被认为属于次新楼盘,是二手房交易的主力之一。“新华视点”报道的这个棚改小区,房屋质量问题之大确实让人惊讶,建成才9年,三栋楼全部被鉴定为D级危楼,不仅如此,按照受访居民的说法,“这楼盖完了就不行,回迁第二年墙体就有裂痕。再往后问题越来越多,直到我们离开”。看来,这样的房子称其为“豆腐渣工程”毫不为过。
为何会出现如此严重的房屋质量问题,无疑是外界最关心的。
不同于市场上的商品房建设,棚改是民生大事,一个小区从动迁到新建,存在多个责任主体,建设单位当然负有直接责任。当那些楼房被认定为危楼,也就意味着建设单位要为此付出代价。事实上,早在2021年8月,明水县公安局就对和谐家园危楼案进行立案侦查,实际施工承包人、相关监理人因涉嫌工程重大责任事故罪已被依法采取强制措施并移交明水县人民检察院进行审查。
但问题显然不是这么简单。为什么建设单位会把一个民生工程建成“豆腐渣工程”?要知道,棚改有一套复杂的决策程序,一个工程交给什么单位来建设,监管部门在工程建设及验收阶段是否认真履职,这些都会在很大程度上对房屋质量保障产生影响。按理说,政府部门对这类民生工程都有一套严格的监督流程,甚至比一般的商品房建设都要严谨。媒体报道提到,时任明水县住建局局长、质量监督站站长以及监理公司负责人、工程监理人员等存在失职失责行为。这说明监管的确存在漏洞,不过,在此基础上还有其他疑问,难道仅仅是因为失职?其中有没有腐败问题?监管者是单纯工作失误,还是有利可图所以为之提供方便?
这种怀疑很好理解,监管者没有理由不履职,若无腐败行为,很难解释整个事件发生的逻辑。
“本来是惠民的棚改工程,现在却成了‘伤心工程’”,造成的安全隐患让人不安,居民被迫在外租房住,一个民生工程却制造了新的民生问题。不仅如此,“豆腐渣工程”还造成了不可挽回的损失。棚改资金来自财政,之前的房子不能用已是一种浪费,如今要拆除重建,意味着提出了新的资金要求。此前负责项目开发的企业已被认定为赔偿责任主体,但要走完赔偿流程肯定需要一定的时间,居民等不起。据媒体报道,黑龙江省财政厅曾向明水县下达一般债券资金10103万元,用于和谐家园小区危楼解危工作,这笔钱已于2021年9月到位。不过,这笔资金很快就被当地挪作他用,这恐怕也从一个侧面印证了地方治理的随意性之大。
一个“豆腐渣工程”造成大量的资金和社会资源浪费,事件问题之严重、性质之恶劣,由此可见一斑,参考过去的棚改案例,都很难看到类似情况。目前和谐家园危楼项目已完成可研编制、立项,正在进行施工图设计,计划于2023年12月底前启动危楼拆除,2024年4月底前启动建设,2024年12月底前完成建设、实现回迁。但是,此事显然不能就此了结,有必要全方位复盘,对于建设单位的法律责任、监管部门的行政责任,都必须查个水落石出并依法追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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