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区租房每月可提公积金2000元
杭州市区租房每月可提公积金2000元
杭州市区住房公积金无房租赁提取限额提高至2000元/月,自2024年1月1日起实施。
据杭州市政府网站11日消息,杭州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日前发布《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租赁提取政策的通知》(下称《通知》),调整住房公积金无房租赁提取限额标准,由原来的杭州市区(含萧山区、余杭区、临平区、富阳区、临安区)为1500元/月,桐庐县为1050元/月,淳安县为750元/月,建德市为600元/月,调整为杭州市区(含萧山区、余杭区、临平区、富阳区、临安区)为2000元/月,桐庐县、淳安县和建德市为1200元/月。
此外,《通知》明确,缴存人租赁保障性租赁住房的,可依据向杭州市住房保障部门备案的房屋租赁合同信息,按实际房租支出提取本人及配偶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
《通知》指出,新市民、青年人在杭州市无自有住房通过市场租赁住房的,可全额提取本人每月缴存的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其中,新市民为未获得本市户籍或获得本市户籍不满3年的缴存人;青年人为年龄在35周岁(含35周岁)以下的缴存人。
《通知》规定,缴存人符合无房租赁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提取限额不超过12个月,可每年提取一次或按月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
上述文件自2024年1月1日起在杭州市全市范围内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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