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案为戒拧紧汛期安全阀
以案为戒拧紧汛期安全阀
6月21日,重庆潼南区发生8名小学生溺亡事件,令人震惊,令人痛惜,给各地各校再次敲响了警钟。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特发布2020年第3号预警,提醒各地、各有关部门和学校务必引以为戒,认真落实防溺水工作各项要求,尽最大努力防止此类事件发生。(6月22日,人民网)
安全生产无小事。安全事故血淋淋的教训,令人触目惊心,也令上级震惊。面积大、人口多是优势,但道路长、河湖多、汛期长、安全隐患多、对安全重视程度不一又成为劣势,导致安全隐患存在,安全事故时有发生,又特别是汛期这个特殊时段,很容易发生安全事故,对此,我们基层广大党员干部要举一反三,拧紧安全阀,在安全生产宣传、教育、监督、管理等方面要积极作为,确保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的主题教育精髓,体现在安全生产工作中,就是要替群众考虑在前、谋划在前、准备在前、预防在前,不为眼前的安全形势所蒙住双眼,要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强化应急队伍组织、演练,充分做好应急物资的调运、储备和应急使用,准备应急救援安置设施设备,做好人防、技防、物防,畅通信息渠道,建立巡河巡山组织,健全管理制度,加强应急指挥调度、值班值守,在关键时刻有人报告、有人响应、有人施救、有人搭手,把危险系数控制在最低范围。
从报道来看,6月21日发生在重庆的8名小学生溺亡案件,如果有监护人跟着一路不会出问题,如果有巡河员不会有问题,如果监控密布、不会全溺亡,如果有人及时报告不会有问题,但这些都是假设,而真实的情况是,这些该有的都没有,到现在去追究谁的责任都于事无补。事实上,汛期的不安全事件,远远不止于溺亡案件,还有山洪、雷电、泥石流、家庭漏电、下水道“吞人”、划船戏水失事等等,都是威胁生命安全、影响家庭和谐的不安全隐患。要避免汛期这类案件乃至汛期各类案件的一再发生,我们广大基层干部肩负着社会治理、社会管理的主体责任,都要求我们以案为戒,树牢责任担当意识,把汛期安全工作做好做实。
加强两个层面宣传,提高社会汛期安全防范意识。无论文字的图片的、直观的还是抽象的宣传,总能对不同的群众起到警示效果。一方面,作为学校来说,要通过发传单、老师讲、签订责任书等形式加强宣传,让学生及家长树立珍惜生命,远离危险的意识,让家长增强监护人法治意识,在校外管好被监护人;另一方面,基层政府干部要切实担当起安全宣传员的责任,要用好各种媒体,在城乡群众中加强宣传,增强宣传效果,时刻提醒广大城乡居民绷紧安全弦。
加强两个组织,及时有效应对汛期风险。任何事情,只要有人有物,就好办事,汛期安全各种概莫能外。作为地方和基层政府,首先是要组织应急救援队伍,把各部门单位的干部职工、常年在家的青壮年、公益性岗位人员、先进青年、入党积极分子等人员编成应急救援队伍,把这些人员分成若干个安全生产小分队,按照属地管理原则,有的负责巡视报告、有的负责管理和分发设备,有的负责组织通知人手,健全人员调动管理机制,一旦有事就会一呼百应,化险为夷;另一方面要组织好救援物资,特别是要分类存储好和管理好应急救援设备物资,一旦有事就能在极短时间内及时调出要急用的各类物资设备,打好有准备之仗。
加强两个作用发挥,及时处置不安全紧急事件。不安全事件一旦发生,考验的就是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的号召力执行力战斗力。作用发挥好,群众(包括学生)的生命财产安全就会少损失,作用发挥不好的话,带来的就是失去生命的人员损失和失去财产的直接损失,特别是损失生命更为惨重。对此,一方面要发挥各级党组织的战斗力,把境内各种组织的力量调集起来,集中力量办大事,群策群力办大事,发挥一方有难八方支援的优良传统,尽最大可能降低损失、帮群众挽回损失;另一方面要发挥党员干部和先进分子等先进群体在抢险救灾中的积极性、主动性、示范性,冲锋在前、吃苦在前、奉献在前、绝不后退半步,以一不怕死、二不怕苦的奉献精神,坚决捍卫广大群众和未成年人的生命财产安全,在服务群众的最后一米中经受住来自大自然的“大考”。(文/杜才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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