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的“地摊经济”让烟火气更暖心
规范的“地摊经济”让烟火气更暖心
为适应常态化疫情防控形势,中央文明办在今年全国文明城市测评指标中,已明确要求不将占道经营、马路市场、流动商贩列为文明城市测评考核内容。目前,全国各地有序开放“马路经济”“地摊经济”,摆摊有了去处,百姓得了好处。
“马路经济”“地摊经济”商品的多样性及微利模式,满足了社会不同消费群体多元化消费需求,方便了居民群众日常生活,可为贫困群众就业提供一个较好出路。据悉,成都市在确保不影响居民、交通和不扰乱市容环境秩序的情况下,通过设立临时占道摊点、摊区,允许临时越门经营,允许流动商贩经营等方式,直接和间接增加就业岗位超10万个,助攻中心城区餐饮店铺复工率超98%。“马路经济”“地摊经济”是人间的烟火,是中国的生机。
在为“马路经济”“地摊经济”叫好的同时,也不能忽视现实问题,由于摊贩“井喷式”回归,不可避免地给城市管理提出了考验,比如占道经营会不会影响交通?如果影响周围居民生活,应该如何处理?如果带来脏乱差等问题,该如何解决?据报道,大连一夜市开放后,附近出现交通堵塞、卫生“一片狼藉”等情况。类似的情况在各地不同程度出现,“马路经济”“地摊经济”放开了,但问题也随之而来,如何破解“一管就死、一放就乱”的现象迫在眉睫。
当前,一些地方已经制定了相关的规范性文件,对地摊经济提出了要求,“不影响交通、不占用盲道、不扰乱市容环境秩序”,有的地方也通过划定特定的区域,设置专门的早市、夜市、便民服务点,来规范“马路经济”“地摊经济”,个别地方的部分摊贩还通过成立自治组织,进行自我管理、自我约束,这些都是对规范“马路经济”“地摊经济”有益的尝试,地摊经济也正在逐渐走向规范。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城市管理要像绣花一样精细”,“马路经济”“地摊经济”的发展为城市管理提出了新的要求,相关职能部门要主动适应城市发展的需要,持续用力、不断深化,提升社会治理能力,增强社会发展活力,为“马路经济”“地摊经济”持续健康发展保驾护航。(文/青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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