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员干部要始终保持一颗敬畏之心
党员干部要始终保持一颗敬畏之心
“敬畏”,是人们对待事物的一种态度。“敬”是尊重,“畏”是害怕,是一种即敬重又畏惧的心理。怀有这样的态度,既能让人懂得自警自省,也能规范自己的言行举止。
对于党员干部而言,常怀敬畏之心,显得尤为重要。因为党员干部,尤其是领导干部,手中或大或小都有一定的权力,大到经济决策、人事任免,小至开个证明,办个手续。然而这些权力都是人民群众所赋予的,权为民所赋,权为民所用,如何才能正确对待权力、运用权力,首先要求我们党员干部始终保持一颗敬畏之心。这不仅是适应全面从严治党新常态的需要,也是营造风清气正干事创业良好氛围的需要。
怎样才能真正做到心存敬畏?对于党员干部来说,在工作生活中要做到以下方面。
一是要敬畏人民群众。党的根基在人民、血脉在人民、力量在人民。失去了人民拥护和支持,党的事业和工作就无从谈起。党员干部的权力是人民群众赋予的,无论担任何种职务,不管身居何处,都必须做到尊重人民的意愿,代表人民的利益,忠实地为人民服务。敬畏人民是一种深沉的感情,更是一种责任担当。水能载舟,亦能覆舟,要始终人民利益至上,发展的最终目的就是为民谋福祉。
二是要敬畏党纪国法。腐败是人民群众最痛恨的现象,也是我们党面临的最大威胁。当前,新闻媒体通报了一大批违纪违规、顶风作案的干部,其中不乏身居要职的高级干部。在他们面前,党纪国法形同虚设,不仅踩了纪律的雷区,还触碰了党纪国法的高压线,最终自食恶果。因此,党员干部要自觉用党纪国法来自我约束,严以修身,防微杜渐,谨言慎行,坚守做人做事基本底线,筑牢拒腐防变的道德防线。
三是要敬畏手中权力。权力是一把双刃剑,用得好群众受益,用不好害人害己。只有对手中的权力心存敬畏,才能始终把握权力行使的正确的方向。权力也是责任,责任就要担当。对党员干部来说,权力是人民群众赋予的,只能用来为人民谋利益、为群众办事,决不能使之成为牟取私利的工具。党员干部要始终牢记“权为民所用”的自觉意识,只有立足本职踏踏实实地做好当前的工作,才能实实在在地为百姓做好事、谋福利。(乔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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