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日常监督需防“矫枉过正”
“对非公务交往行为开列‘负面清单’,既强化自我监督,也充分体现了严管就是厚爱的理念。”日前,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纪委监委出台《红河州纪委州监委干部职工报告非公务交往事项规定(试行)》,把对州纪委监委纪检监察干部的日常监督的触角延伸至“八小时外”,抓实抓细日常监督。(据6月29日,云南日报)
现如今,各地纪检监察机关在深化纪检监察干部日常监督管理的过程中,纷纷提出“干部监督‘全天候’,八小时外‘无死角’”的理念,这本无可厚非。毕竟,监督执纪工作经验告诉我们,“八小时之外”往往是党员干部腐败现象和“四风”问题易发高发的重点区间。抓住关键领域和薄弱环节精准发力,不仅有利于打通监督“最后一公里”,弥补监督空白,更有利于解决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提升群众的反腐获得感。
但值得注意的是,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在加大纪检监察干部日常监督管理力度的同时,既要有效解决制度不健全、监管不到位的问题,还要化解干预过多、过度监管的矛盾,不能盲目的强调“怎么重视都不为过、怎么要求都不为过、怎么严格都不为过”。比如,现在有的纪检监察干部不敢进餐饮店消费,进餐饮店就一定要进包厢的现象,就是害怕被少数别有用心的人利用,怕本来无关痛痒的私下小聚被小题大做,惹一身麻烦。
因此,把对干部的日常监督的触角延伸至“八小时外”既要体现严格管理,又要体现人性化要求,不能让“抓实抓细日常监督”,影响干部正常的生活状态,正常的人情往来。(作者:马玮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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