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不腐败”能否增强廉洁基础?
“三不腐败”能否增强廉洁基础?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以下简称中纪委网站)发布了当月最后一条案件消息:“江苏省公安厅刑事警察总队原总队长、刑事侦查局原局长罗文进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8月4日 今日头条)
党的十九大以来,我国反腐进入打老虎的“密集期”。无论是有关案件的处理结果,还是处理速度,以及涉案官员的职位之高,都印证了这个判断。中纪委网站“审查调查”栏目7月共通报近70名干部案件信息,涉及4名省部级干部,7名国家机关、国企和金融单位干部,以及近60名省管干部。其中,51人为首次被通报,其余为落马官员案件处理结果,17人被给予开除党籍处分,更是把新一轮的反腐大戏推向了高潮。
首先,应当为“抓这么多的老虎”拍手叫好,但也要认识到,单单抓了老虎还远远不够。当前和今后反腐不但要继续沿着“打老虎”的路子走下去,而且要在“端虎窝”上下功夫。其次要“端虎窝”,就必须限制权力,将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
贪腐与反腐的问题上,贪官与公众,也许陷入了某种“复杂的纠结”。个案的查处,对贪官有一种心理上的震慑。但他们却常常不由自主,或者情不自禁地一贪再贪。今日中国共产党的执政地位,不是与生俱来的,也不是一劳永逸的。如果听任贪污腐败蔓延泛滥,就会失去民心,动摇党的执政基础,从而使党面临丧失执政地位的危险,这绝不是危言耸听,只有不断加大反腐力度,才是党和国家长治久安的根本保证。
习近平总书记曾经说过:“我们的人民热爱生活,期盼有更好的教育、更稳定的工作、更满意的收入、更可靠的社会保障、更高水平的医疗卫生服务、更舒适的居住条件、更优美的环境,期盼着孩子们能成长得更好、工作得更好、生活得更好。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就是我们的奋斗目标。”要坚持从严治党,惩治这一手决不能放松。反腐的力度如何,不是看落马官员的级别或数量,还要看是否有效遏制了腐败的现象,是否增强了廉洁的制度基础,是否形成了一种“不想腐败、不敢腐败、不能腐败”的制度约束环境。(作者:杨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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