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轻社保干部为何一错再错
年轻社保干部为何一错再错
但杨洋,重庆市渝北区双龙湖街道龙兴街社区原社保员,因犯贪污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三年,并处罚金十五万元。(9月3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2016年10月至12月,但杨洋陆续将收取的5.3万余元参保费挪用于个人物质消费。2017年9月,新一轮居民合作医疗保险参保工作又开始了,但杨洋复制“成功经验”。2014年大学毕业后,但杨洋任龙兴街社区综治员,2016年1月,被调整到社保员岗位,负责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险具体经办工作。在同事眼里,年轻的但杨洋“认真踏实、积极向上,经常加班工作,但毫无怨言”。作为刚毕业开始参加工作的大学生但杨洋,本该有着美好的前途,但是,她却在工作生涯刚开始没多久,就开始打起了参保费的主意,让自己走上了一条贪腐的道路,并且一次又一次地犯错。
是何原因导致年轻干部但杨洋陷入贪腐,一错再错,无法自拔呢?
从个人层面来讲:一是缺乏基本的职业素养。容易受利益驱使,没有做到爱岗敬业、诚实守信、廉洁自律、客观公正、坚持准则;二是缺乏底线意识。虚荣心强。女孩爱打扮没有错、喜欢买也没有错,但是,要量力而行,不能为了满足个人欲望而挪用公款,侵害他人利益;三是存在侥幸心理。挪用参保费后没能及时反省、认错,反而在无法归还时,偷偷操作台账系统,设法把账“填平”,认为“没人发现异常”,之后一年又复制“同样经验”。但是,天网恢恢疏而不漏,挪用群众很可能用到的医保费,怎么可能长期“过关”?
从单位层面来讲:存在监督漏洞,民生资金监管不到位,缺乏日常监督。一是工作人员安排上明显不合理,“居民合作医疗保险参保收费、开票和系统录入几项工作,本来需要至少三个人操作,实际上都由她一个人完成”;二是资金管理机制有漏洞,缺乏日常监督,但杨洋个人代为保管参保费,年底上交,期间适时监督不到位;三是,查摆问题不及时,两年内,但杨洋挪用参保费两轮,在群众反映问题后才被发现。
但杨洋案例,简单而又明了,却有很强的警示教育意义。群众利益无小事,单位部门要高度重视民生资金的监管和使用,要完善监督机制,补齐短板,要加强干部廉政教育,特别是要加强财务人员的作风建设。有关部门要及时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微腐败”,切实保障群众利益不受损害。(乔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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