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助推“大环保”格局
助推“大环保”格局
9月1日下午,中央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进驻浙江省开展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动员会在杭州召开。至此,第二轮第二批7个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全部实现督察进驻,标志着新一轮的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的大幕正式拉开。
今年以来,突如其来的新冠肺炎疫情给经济社会发展带来了不利影响,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也面临严峻考验。中央生态环保督察,是强力推进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和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契机。新一轮督察立足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的大局,重点检查部门职能范围内生态文明建设重点任务部署推动、监督指导情况,以及发生的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处理处置情况,将突出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对督察过程中发现的问题高度重视,从严从实边督边改,力求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中央生态环保督察,推动解决了一大批群众身边长期想解决而没有解决的生态环境“老大难”问题。过去,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是由环保部门单打独斗,虽然采取了很多措施,但没有督察有力地督促,很难让地方政府进行强有力的行动。现在,在督察推动下,全社会对生态环境保护的重视程度发生根本性变化,各级党委政府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各部门也有了明确的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一个个曾被认为“不可能”整治的污染问题,一处处曾一度失去的水清岸绿,或整改到位,或失而复得,不断推动着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新发展理念的落实。
生态环境保护是功在当代、利在千秋的事业。新一轮中央生态环保督察,要继续坚持问题导向和结果导向,对人民群众反映的问题坚持“实事求是、严肃认真、完全彻底”的态度,切实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才能不辜负党中央的重托和人民群众的信赖。同时,督察组还要落实好督察制度,保持督察方向不变、力度不减,从群众的电话和信件中仔细对比,看上轮督察群众反映的问题解决了没有,看同一区域群众是否有共同反映的重点问题,认真解决群众身边的具体环境问题,方能体现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的人民情怀。
随着生态文明建设的深入,环保督察范围不断扩大,从地方到中央企业,再到国务院有关部门,这与生态文明建设的要求是相适应的。各级各部门要进一步推动生态环保监管常态化,完善长效机制,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加强部门协调联动,从地方到中央,从党政部门到企业,让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多管齐下,不断打造落实生态环境保护的责任“闭环”,以考核倒逼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落实,定能推动全社会共管共治的“大环保”格局形成。(作者:刘厚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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