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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抓”做好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战略有效衔接的结合文章

2021-01-13 14:53 来源: 编辑:供稿 浏览量:0

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上强调,在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迈进的历史关口,巩固和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是需要全党高度重视的一个关系大局的重大问题。各级党组织要抓紧谋划部署过渡期工作安排,统筹推动减贫战略和工作体系平稳转型,巩固拓展脱贫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抓队伍建设,培育乡村振兴骨干力量。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常务委员会会议上听取脱贫攻坚总结评估汇报时的重要讲话精神,按照保持现有帮扶政策总体稳定和摘帽不摘责任、摘帽不摘政策、摘帽不摘帮扶、摘帽不摘要求,强化干部日常管理。各级党组织要全覆盖开展帮扶干部人才全覆盖谈心谈话,了解思想工作生活情况,收集困难问题和意见建议,教育引导大家敬终如始,继续对脱贫村、脱贫户精准施策,定期做好监测、核查等工作,及时发现问题,及时开展帮扶,动态清零。要建立帮扶力量“传帮带”工作机制,“扶上马、送一程”,帮助村级党组织培育思想政治素质好、道德品行好、带富能力强、协调能力强、服务能力强、治理能力强的“双好四强”骨干力量,注重把思路活、干劲足、熟悉现代农业与乡村振兴的人才选进“两委”班子,形成党员带领群众致富发展格局。

抓集体经济,点燃乡村振兴发展引擎。各级党组织要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常务委员会会议上听取脱贫攻坚总结评估汇报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立足“巩固”、围绕“拓展”、着眼“衔接”,全域推进“三变”改革,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规范农村集体资源资产入市交易,建立可持续增收长效机制,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要综合考虑地理特点、产业布局、功能分区、生态保护等因素,用好用活中、省扶持集体经济项目各项政策,积极探索完善“村级党组织+企业+农户”“村级党组织+党员+产业”等新型村级集体经济发展模式,建立健全村集体经济组织治理、经营运行、发展扶持、收益分配、监督管理等机制,切实增强村集体自我发展、自我服务、自我管理水平,培育打造一批壮大村级集体经济示范村。

抓基础保障,夯实乡村振兴组织基础。“脱贫攻坚取得胜利后,要全面推进乡村振兴,这是‘三农’工作重心的历史性转移。”各级党组织要突出抓基层、强基础、固根本的工作导向,坚持重心下移、资源下沉,推动人力、财力、物力向村级党组织倾斜,使村级党组织有资源、有能力带领群众脱贫致富、全面推进乡村振兴。要落实省委关心关爱脱贫攻坚帮扶干部政策措施,提前谋划好先进典型评选表彰工作,激励引导帮扶干部人才守土尽责担当作为,圆满完成脱贫攻坚目标任务,实现巩固拓展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要实行村级党组织星级评定与基础保障挂钩制度,在落实村常职干部基本补贴、养老保险的基础上,适当提高星级示范党组织常职干部绩效奖励,并严格按照“费随事转、事费配套”的原则,差异化落实村(社区)组织活动和公共服务运行经费,保证各村党组织有钱办事。

巩固和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是我们必须完成的政治任务。各级党组织要牢牢抓住机遇,发挥组织优势和人才优势,做好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战略有效衔接的结合文章,为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提供坚强组织保证。(作者:宋荣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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