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夯实党员权利保障 激发党员干事热情

2021-02-01 16:35 来源: 编辑:供稿 浏览量:0

近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会议上强调,广大党员干部应充分认识到自身的权利和义务,做到行使权力与遵纪守法的辩证统一,珍惜自身民主权利,同时积极履行党员义务,为党的事业的发展贡献出一份力量。

坚持权利与义务的辩证统一。权利与义务是一体两面,没有无义务的权利,也没有无权利的义务。《条例》明确规定了党员享有广泛而充分的权利,作为新时代的共产党员,我们应树立法治意识、权利意识,充分认识到自身所享有的权利,并在法律法规赋予的权利范围内,积极行使权利,维护自身利益不受不合法的侵犯。同时,《条例》也明确规定了共产党员所必须履行的义务,共产党员享受权利的前提是自觉履行义务,始终牢记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坚持将人民的利益摆在首位,做到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

加强对侵犯党员权利的责任追究。目前,在实践中尚存在许多问题。因此,《条例》在第二章“党员权利的行使”、第三章“保障措施”中分别针对党员、党组织和领导干部强调了相关纪律要求。广大党员干部要始终牢记党的纪律和规矩,树立规矩意识,不断增强政治定力,提高政治觉悟,保证合法合规地行使党员权利。在第四章“职责任务和责任追究”中,《条例》详细规定了党组织和领导干部侵犯党员权利、党员不正确行使权利的具体情形,并且明确了追责问责方式和法律责任,保障党员各项权利的行使落到实处。

新修订的《条例》充分尊重党员的主体地位,不仅赋予了党员广泛的权利,还明确了各项保障措施,切实保证党员权利的行使,同时也规定了党员需承担的各项义务,做到了权利与义务的辩证统一,解除了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的后顾之忧,大大激发了党员参与党内事务的热情。(文/郭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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