构建和谐劳动关系 助力营商环境优化
“水美则鱼肥,土沃则稻香”。一个国家或地区要想蓬勃发展,首先须具备良好的营商环境。营商环境定义宽泛,涵盖政务、市场、法治、人文等方面。打造良好的营商环境,离不开各级各部门的积极担当和齐心协力。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作为公共管理职能机构,要紧紧围绕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自觉肩负起营商环境建设重任,充分发挥“排头兵”和“主力军”作用,全心全意做好民生服务,务实开展监察仲裁工作,积极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持续助力营商环境优化。
认清当前形势,强化大局观念。当前,中美贸易摩擦依然、新冠疫情余烬未灭、经济转型如期进行……在这些内外因素的交加影响下,部分企业经营效益下行压力较大,潜藏劳动关系波动失衡和劳资矛盾频发高发风险。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对此保持清醒认识,切实提高政治站位,不断强化大局观念。要坚持以优化营商环境为工作重心,以“最多跑一次”改革为重要抓手,积极为企业排忧解难,有效维护劳动关系和谐稳定。
提升队伍能力,改进工作作风。决定一项工作能否取得好的成效的关键因素是从事该工作的人员是否具有过硬的能力素质和务实的工作作风。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坚持以人员教育培养为切入点,不断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努力打造清正廉洁、业务精通、敢打必胜的监察仲裁队伍。要持续强化作风建设,积极引导监察仲裁员转变工作作风、争当工作的最佳执行者和为民服务的“店小二”,切实提升工作效能和群众满意度。
优化流程措施,实现便民利民。冗余的工作流程及措施严重影响工作效率和质量。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坚持化繁为简、去粗取精方针,优化监察仲裁工作流程,规范“一窗受理”、“一次性告知”等业务,完善投诉举报接待大厅,畅通投诉举报维权专线,健全投诉举报网络平台,让工作人员和数据多跑路、企业和劳动者少跑腿,真正实现便民利民。
转变执法理念,规范入企检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开展入企执法检查的根本目的是督促企业严格遵守劳动法律法规、助推企业健康有序发展。但若该检查属于频繁检查、重复检查,则只会适得其反。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对除上级专项检查要求、投诉举报需调查事项外,原则上不开展入企执法检查。若必须开展入企执法检查,则要严格执行“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机制,确保检查结果客观公正;严禁无故要求企业负责人到场陪同检查或办理事务,尽量避免对企业运转造成干扰;严格落实执法检查“全记录”要求,保证执法程序规范合法;正确把握执法尺度,在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同时充分体现对企业的关爱仁怀。
加强宣传教育,营造环境氛围。良好的营商环境是企业发展的重要依托。一个企业要想拥有良好的营商环境,首要条件是企业负责人及全体员工具有强烈的营商环境主人翁意识和依法维护和谐劳动关系的观念。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充分利用下工地巡查、进企业检查等时机开展营商环境宣传教育,积极引导企业负责人及全体员工树牢“人人都是营商环境”的理念、强化优化营商环境的紧迫感责任感使命感。要着眼企业和劳动者需求,采用普法教育、发放宣传资料、微信公众号推送等方式及时把政策法规递送到点、传达到人,积极助力企业营造诚信用工、依法维权的良好氛围。
聚焦治欠保支,打击违法行为。治欠保支工作是一项重大的民生工程,事关劳动者切身利益及社会和谐稳定。在一个国家或地区,如果连劳动者的劳动报酬都无法得到有效保障,和谐的劳动关系便成了无稽之谈,良好的营商环境便成了“海市蜃楼”。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常态聚焦治欠保支工作,不断打通工作“堵点”,有效抚慰工作“痛点”,切实解决工作“难点”。要发挥牵头揽总作用,强化部门协作联动,扎紧扎密制度笼子,持续压缩欠薪空间,全力打击欠薪违法行为。(蔡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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