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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治污水偷排偷放,我们任重道远

2021-09-07 17:35 来源: 编辑:供稿 浏览量:0

近日,湖北孝感。环保督察发现,黄麦岭磷化工责任有限公司石膏渣库存在渗漏,还通过雨水口偷排污水,渣库下游水体水质超标,天然水体受污染呈红色。(澎湃新闻)

无独有偶,环保督察还发现湖北黄冈一磷石膏渣场渗漏致清澈河流变臭水沟,群众反应强烈。第一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和督察“回头看”均指出过湖北省磷化工及磷石膏污染控制不力的问题。但调查发现湖北省部分地市对相关问题整改没有做到举一反三,磷石膏综合利用不够、磷化工企业污染防治不到位,环境污染问题依然突出。

众所周知,水是人类生产、生活中不可缺少的一项物质资源,对人类生活,乃至生存的影响十分重大。现阶段,国内水污染严重程度已经极深,甚至于已经对人类的生产、生活及生命健康产生影响和威胁。水是生命之源,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就治水发表重要讲话、作出重要指示,深刻指出随着我国经济社会不断发展,水安全中的老问题仍有待解决,新问题越来越突出、越来越紧迫,明确提出了“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的治水方针,突出强调要从改变自然、征服自然转向调整人的行为、纠正人的错误行为。

在全国上下“保护生态环境”口号震天响,中央下大力气严厉打击工业企业污水偷排偷放的时刻,仍然有个别工厂企业对污水偷排偷放的危害性认识不足,为一己之私损害公众利益。这需要我们当地党委政府,在强化对企业工厂污水偷排偷放危害性宣传的同时,加强对其的监管和处罚力度。

要加大监管力度,按行政检查“双随机一公开”的原则,采取日常巡查、突击检查、随机抽查等措施,持续保持严管高压态势。要加大惩处力度,综合运用按日计罚、限产限排、停产整治、停业关闭、查封扣押、行政拘留、信用惩戒等措施,对排放水污染物单位污水偷排偷放等恶意违法行为依法严厉惩处,对偷排偷放环境违法问题突出的工业企业,责令限期整改,逾期未整改的按有关规定进行挂牌督办、约谈或实行区域限批。要加大行政执法与司法联动力度,偷排偷放行为涉嫌环境犯罪的,依法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网名:甘棠遗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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