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广普通话 公务人员需做带头人
9月13日,四川省发布《关于在全省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进一步推广使用普通话的通知》,明确要求各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公务人员在公务场合,必须使用普通话。
普通话,看似很平凡,可其中的作用却是很大的,它可称之为人与人之间的信息桥梁,普通话是现代汉语的标准语。以北京语音为标准音,以北方话为基础方言以典型规范的现代白话文著作为语法规范。它是文字改革的一个重要的组成部分。还是全民族共同了解、共同使用的民族共同语。
公务人员说普通话,这也是法律所赋予的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规定:“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采取措施,推广普通话和推行规范汉字。”“凡以普通话作为工作语言的岗位,其工作人员应当具备说普通话的能力。以普通话作为工作语言的播音员、节目主持人和影视话剧演员、教师、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普通话水平,应当分别达到国家规定的等级标准。”公务人员使用普通话作为工作语言,这是硬性的要求,必须要做到的。
公务人员是为人民服务的,处在服务的岗位上,当然该从民众的需求出发,更好更方便地和民众交流沟通。要和不同民族、不同地区的民众打交道,最好选择大家都懂的语言,那样就便利了。否则,各说各言,可能互相不易沟通,甚至还可能产生误解,耽误了工作,也是影响为人民服务的大事。(杨雪)
江苏苏讯网版权及免责声明: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江苏苏讯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本网按规定给予一定的稿费或要求直接删除,请致电025-86163400 ,联系邮箱:724922822@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