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守初心 公正用权 造福一方
2021年8月24日,杭州市临安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筑业管理科原科长、高级工程师陈根秋以受贿罪一审被判处有期徒刑6年,并处罚金60万元。陈根秋自1988年进入临安建设系统后,多次被评为先进个人。陈根秋手里掌握着对当地所有建筑企业的资质申请、竣工验收、执法检查、评先评优等权力,因此成了企业老板们争相结交的对象。由于没有坚守住初心,追求物质享受,逐渐变得贪得无厌,配眼镜、给孩子发红包也都要老板买单。(10月24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少数干部官员以权谋私,恃权受贿,归根到底还是没有想清手中的权利从哪里来,是谁赋予的这个问题。陈根秋说,“看到建筑老板开豪车、住豪宅,我的心里开始不平衡起来,总想利用手中的权力从他们那里获得好处。现在想想,没有权力、没有岗位,谁又会给我好处呢?”任何一个公职人员手里的权力都是人民群众赋予的,是为人民谋求福祉的工具。公职人员只有正确运用权力,才能执政为民,同时在造福人民中实现个人价值。如果将权利视为个人特权,以权谋私,就会损害百姓利益,自身也会迷失掉入欲望的深渊。
对待权利要有敬畏之心。权利是把“双刃剑”,公职人员在掌权用权时应保持审慎的态度,敬畏权利的威力与锋芒。牢记法律法规和道德标准的约束,正确用权,从工作中的每件小事上斩断贪欲。一开始,陈根秋不敢收5000元的“好处费”,推脱了许久。“后来想想钱也不多,而且他的工地管理还是不错的,收了钱也不大会出事情。”抱着这份侥幸,陈根秋最终收下了这笔钱。5000元在陈根秋看来,不算大事,不影响工作,但正是这小钱小事使得使得他放松警惕,逐渐丧失了对金钱诱惑的抵抗力,最终掉入违法违纪的深渊。只有永存敬畏之心,从源头上遏止住贪欲的滋生,阳光用权,坦荡执法,才能真正实现权为民所赋,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
要加强理论学习,公正用权。理论上清醒,政治上才能坚定,行动上才能自觉。作为一名公职人员,要勤于学习,不断补充吸收法律法规知识,学习各级党代会精神和先进工作经验。只有通过不断学习提高自身的各项工作能力和思想政治觉悟,才能拿好权利之剑,为一方造福。(武邑镇 孙凯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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