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让家委会影响了正常的教学秩序
近日,贵阳一小学7岁小女孩因为其家长对教师布置过多作业与老师产生冲突。在班里被孤立,出现心理问题。班里家委会联名37名家长撰写请愿书,逼迫这名小女孩转学的事情引发舆论热议。
一时间,发生在幼儿园、中小学家委会中的一些乱象引发不少家长共鸣。甚至有家长提出,取消让人闹心的家委会。
本来应该代表家长参与学校管理,维护学生权利的家委会,却不被家长待见,引发争议值得深思。家委会的本意和初衷很好,但却引发了乱象,源于只有“看上去挺好”的概念,实际没有起到应有的积极作用,甚至反而呈现出异化的趋势。
成立家委会,是我国教育部早在2012年提出的要求。《教育部关于建立中小学幼儿园家长委员会的指导意见》指出,要把家长委员会作为建设依法办学、自主管理、民主监督、社会参与的现代学校制度的重要内容。因此,各中小学、幼儿园都纷纷成立家委会,完成上级部门布置的建设任务。
但不少中小学、幼儿园成立家委会,并没有搞清家委会的职责,也没有家委会产生、运行的明确规范。家委会的重要职责,应是代表全体家长,参与学校办学管理、监督,以维护学生的权利,构建平等的家校关系。
家长委员会,首先应由全体家长,按照一定的民主程序,选举能代表家长的家委会委员,而不是由校方委派,或者幕后遴选出来,“走过场”让其他家长“举手同意”。更重要的是,全体家委会成员要定期向家长们述职。
家长委员会中存在乱象问题成为了新的教育问题,是值得反思的。建立现代学校制度,提高学校现代治理能力,理顺家校关系,不能只有“现代”概念,而无实质和内涵。 (审坡镇高靖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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