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焦向项发力 激活振兴动能
“民族要复兴,乡村必振兴。”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全面推动乡村振兴,要深化农村改革,实施乡村建设行动,推动城乡融合发展见实效,加强和改进乡村治理。
从近年来的我国农村发展实际来看,不难发现,在特色区域、产业基础较好、交通便利的乡镇、村社区,村集体经济发展不断壮大,农民增收致富,取得了示范标杆的作用,为脱贫攻坚取得胜利,和谋篇布局乡村振兴提供了有力支撑。
同时,我们也清醒的看到,受人力、土地、产业等发展要素的影响,在城乡结合部、乡镇交界过度段、农村易地扶贫搬迁聚集点等“三不管”的地方,区域发展不平衡、速度慢的形势不容乐观。因此必须要坚持党建引领这个核心,紧抓“产业”“人力”两个基本点,推动乡村振兴平衡高质量发展。
坚持党建引领“一个中心”。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史无前例地把这个战略庄严地写入党章,成为新时代全党的共同意志、共同行动。脱贫攻坚战胜利的实践启示我们,坚持党的领导是我国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核心所在。因此,推进乡村振兴必须要坚持党建引领不动摇,进一步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理顺体制机制,集中政策红利,发挥本地资源优势,把党委建立在产业链上,把党员干部培养成振兴能手,把致富“带头人”吸纳到党组织,充分汇聚农村有效力量,因地制宜发展符合当地的特色产业,不求步伐整齐、步调一致,力求发展顺畅、利及长远,让农民增收、农村美丽、农业现代化,实现“单点开花”到“万紫千红”的发展转变,努力开创“三农”工作的崭新局面。
找准产业发展“着力点”。着力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的有效衔接、平稳过度,因地制宜大力发展村集体经济,紧盯“共同富裕”的总目标发力,鼓励和扶持农民群众发掘本地资源开发特色农业项目、乡村旅游、庭院经济,用科技创新的举措盘活闲置资源,寻找产业发展和资源配置的最优解。优化入股分红模式,探索“农村土地承包权入股、经营权转让、所有权提成”的“三权分置”模式,实现“农民增收、企业赚钱、村集体经济增益”,切实以经济“共赢”促进生活“共富”。要加强易地搬迁后续扶持,因地制宜发展乡村产业,精心选择产业项目,确保成功率和可持续发展。要把群众受益摆在突出位置,从产业扶持、金融信贷、农业保险等方面出台政策,为农村经济发展提供有力支持。
聚焦人力资源“关键点”。随着近年来城乡一体化的高速发展,大量青壮年劳动力离开农村,农民老龄化、农村缺人才和留不住人的问题愈发突出。对于乡村振兴,要解决好“谁来组织、由谁来干、如何做好”三个问题。要因地制宜实事求是,既要抓点也要顾面,既要抓事也要顾人,确保工作有人干、效果看得见。一方面要做好顶层设计,有强有力的保障措施支持和激励党员干部、致富能手、专业技能人才向基层农村最需要的地方流动,吸引外出优秀人才回乡创业,给予资金和政策上的倾斜和照顾,并实现产业发展点对点指导,项目服务一站式解决。另一方面,发挥农村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大力整合相邻农村区域的有限资源,实现连线结合、抱团发展。联合组织、科技、规划等部门,深入考察镇村地缘和地质优势发展“对口”“最优”产业,推行“智慧农业”“生态农业”,科学管理农村种养殖业,在产业兴旺的同时做到生态宜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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