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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员干部自觉当好宪法宣传员

2021-12-07 17:04 来源: 编辑:供稿 浏览量:0

新华社北京11月29日电(记者白阳)29日,由中央宣传部、司法部、全国普法办共同举办的“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报告会”暨2021年全国“宪法宣传周”启动仪式在京举行。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是党和人民意志的集中体现。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宪法在治国理政中的重要作用,对宪法的性质、地位、权威、实施、宣传教育等作出了一系列重要论述。

2018年2月24日,在十九届中央政治局第四次集体学习时习近平总书记:“宪法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法律权威、法律效力。我们党首先要带头尊崇和执行宪法,把领导人民制定和实施宪法法律同党坚持在宪法法律范围内活动统一起来。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法律的特权。一切违反宪法法律的行为,都必须予以追究。”

每个党政组织、每个领导干部,每个党员必须服从和遵守宪法法律。今年的“宪法宣传周”活动将采用“主场活动+专题活动+主题日”方式进行。主场活动包括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报告会、国家宪法日座谈会等;主题日活动共7场,分别为宪法进农村、宪法进社区、宪法进校园、宪法进机关、宪法进企业、宪法进军营、宪法进网络等。各地要按照“宪法宣传周”活动要求,结合实际情况,采取广播、电视、报纸、会议、宣传栏、微信群和党员干部深入群众面对面宣传等方式,对宪法进行全覆盖宣传,提高群众知晓率,潜移默化地滋润群众。

“我们要在全社会加强宪法宣传教育,提高全体人民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宪法意识和法制观念,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努力培育社会主义法治文化,让宪法家喻户晓,在全社会形成学法尊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

(三台县北坝镇人民政府 何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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