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护耕地逗硬落实责任追究是关键
近日,自然资源厅下发《四川省自然资源综合动态监测实施方案》,明确按照“统一监测、分类应用、成果共享”的思路,实施自然资源综合动态监测,建立全省统一的数据库,完善自然资源调查监测体系,促进四川省自然资源管理水平不断提高。(5月16日,人民网)
我国人多地少,后备耕地资源不多,人均耕地仅相当于世界平均水平的40%左右。十分珍惜、合理利用每一寸土地,切实保护耕地是我国的基本国策,是保障国家粮食安全、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必然要求,也是各级人民政府的重要职责所在。
但在实际工作中,有些地方政府负责人不能正确处理发展经济和保护资源的关系,发展经济和保护资源的积极性存在明显反差,往往谈发展多,谈保护少。更有甚者,有些地方政府竟然成为土地违法的主角。来自国土资源部的消息显示,在目前发生的土地违法案件中,地方政府违法占地问题相当突出。去年年底,一些违法用地较为严重的地方政府负责人,曾被国家土地督察部门集体约谈。 这种现象的发生,究其根本,是有些地方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落实不到位,有些地方政府负责人在思想意识上仍然唯GDP是从,没有切实把保护资源、保护耕地放到重要位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明确规定,土地占补平衡、基本农田保护、土地复垦等制度均是强制性制度。笔者认为,一要压实政府主体责任。各级政府要切实担起严格保护耕地、合理利用土地的主体责任,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把耕地保护和土地利用管理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加大政策执行力度,实行用、管并举,严防出现重用地、轻管理现象。二要强化主管部门责任。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要严格履行土地管理和监督责任,强化大局观念和服务意识,积极给党委、政府出主意、当参谋。要构建智能化土地违法行为快速反应新机制,提升执法监管效能,推动监管重心下移、关口前移,探索建立符合我市实际的自然资源综合执法体制机制。三要明确相关部门协同责任。各相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各司其职,各尽其责,共同做好耕地保护和土地利用管理工作。
保护耕地人人有责,但各级政府必须担当硬任务!!(笔名:蔡菲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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