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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干部能上能下 激励干部担当作为

2022-10-09 15:36 来源: 编辑:供稿 浏览量:0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规定》,该《规定》对于推动形成能者上、优者奖、庸者下、劣者汰的用人导向和从政环境,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执政骨干队伍具有重要意义。各地各级党委(党组)及其组织(人事)部门要坚持原则、敢于担当,讲究方法、把握政策,积极稳妥地加以推进,确保取得良好效果。

一、严格落实工作责任。党委(党组)要坚决扛起主体责任,党委(党组)书记应当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责任,组织(人事)部门应当自觉承担具体工作责任。把《规定》执行情况纳入党委(党组)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一报告两评议”、巡视巡察、选人用人专项检查等内容,纳入党委(党组)书记年度考核述职内容。敢于负责,做到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结合日常干部选拔任用、管理监督、领导班子换届等工作,推进能上能下常态化。

二、正确把握政策界限。推进干部能上能下,不是为下而下,目的是激励干部在新时代新征程上忠诚担当、履职尽责。坚持严管和厚爱结合、激励和约束并重,落实“三个区分开来”要求,正确把握政策界限,宽容改革探索、先行先试等工作中的失误,保护干部干事创业、改革创新的积极性。

三、加强日常监督管理。各级组织(人事)部门应当把功夫下在平时,深化对干部的日常了解,定期分析研判考核考察、巡视巡察、审计、统计、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民主评议、信访举报等有关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情况,动态掌握干部现实表现,对存在苗头性、倾向性或者轻微问题的,及时予以提醒、谈话、函询、批评教育、责令检查或者诫勉,对不适宜担任现职的及时启动调整程序。

四、健全推进工作机制。不搞好人主义,以党纪政务处分规避组织调整或者以组织调整代替党纪政务处分。对不适宜担任现职干部,应当根据其一贯表现和工作需要,区分不同情形,采取平职调整、转任职级公务员、免职、降职等方式予以调整,符合提前退休条件的可以办理提前退休。对被调整的干部,应当跟踪了解其思想动态和工作状况,有针对性地做好教育管理工作。对认真汲取教训、积极努力工作,德才表现和工作实绩突出且经考察符合任职条件的,可以进一步使用、晋升职级或者提拔职务。(武邑县韩庄镇李亚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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