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部要学会对突发事件的防范于未然
现代社会,法律无疑是保护人民群众正当权利的有力武器。然而光有法律还不够,一些突发事件对当事人所造成的伤害往往是后期的善后工作无法完全弥补的。这些突发事件,偶然性中包含必然性,其必然性就在于有关部门对风险没有足够的重视,没有采取有力的防范措施。
就拿频发的校园霸凌事件来说吧,作为学生的未成年人,本身缺乏保护自己的能力,极其容易受到伤害。这时候,作为直接负责其人身安全的班主任老师和负有间接领导责任的校长,他们本可以敏感地发现学生之间发生矛盾、纠纷、口角,然后尽最大努力进行干预和调解,这样许多校园霸凌事件的发生几率就会降到最低。可是实际上学校的老师、校长是怎么做的呢?有某案例反映,一个女学生长期遭受另两名女生的虐打羞辱,最后父母发现后,因为校方无动于衷而跪在校门口请求学校给说法。实在让人义愤填膺。每一个孩子都是家长心中的宝贝,校园霸凌事件在全社会产生恶劣影响,学校和有关部门的责任人必须依法被追究相关责任。
包括校园霸凌事件在内的许多突发的事件,比如安全生产、交通安全等事件,不论其发生在哪个人身上,都是巨大的灾难。所以我们的主管部门就要切实担起责任,一刻也不能马虎。在平时工作中,要重内容而不重形式、重预防而不重善后。因为这些事件一旦发生,再说赔偿、说追责都迟了。我们广大的干部就应当不断充实自己的认知水平,尽心尽责地做好自己职责范围内的预防工作,保护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三台县北坝镇人民政府 何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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