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治农村人居环境 擦亮美丽乡村底色
中国要美,农村必须美。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统筹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布局,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为乡村振兴发展擎画了宏伟蓝图。开展农村环境整治提升行动,是贴近群众、服务民生最直接的工程,也是解决群众身边最现实的关键小事,满足农村群众对生态宜居、环境洁净意愿的客观要求。
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要充分发挥“领头雁”作用。在生态文明建设方面,我国大力推进农村突出环境问题的综合整治,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农村生态环境明显改善,人居环境持续提升,最美乡村、美丽庭院的比例不断提高,这些离不开基层党组织发挥战斗堡垒作用。宣传党的主张、贯彻党的决定、领导基层治理、团结百姓群众……农村基层党组织正一步步将自身打造为坚强堡垒,进而凝聚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强大合力,充分调动志愿服务力量、群众力量和社会力量,从自身做起、从小事做起,将整治人居环境的“大事”转变成每个人手边的“小事”,实现环境整治人人参与、时时参与。
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要充分发挥“塑形铸魂”作用。推动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要从根本上改变乡村环境治理理念,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塑造现代乡村文明新气象。通过不断弘扬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持续加强乡村精神文明载体建设,不断创新教育形式,丰富农民精神文化生活,推进移风易俗,营造乡村社会新风尚,达到“环境治理、观念先行”的目的。同时,还可以通过“门前三包”机制、环境评比“红黑榜”等等,进一步激发群众整治环境的内生动力和浓厚氛围,凝聚起环境整治的强大动力和群众基础。
慎乃出令,令出惟行。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是乡村振兴中的一场硬仗,不可能一蹴而就、一劳永逸,必然需要循序渐进、久久为功。要坚决把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落到实处,激活农村发展活力,努力绘就一幅“暧暧远人村,依依墟里烟”的美好乡村新图景。(南京市江宁区汤山街道建设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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