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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村振兴中要铲除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滋生“土壤”

2024-04-12 16:03 来源: 供稿 编辑:沙风 浏览量:0

乡村振兴是当今中国面临的重要任务和历史机遇,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重要组成部分。然而,在乡村振兴过程中,仍存在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现象,阻碍了乡村振兴战略的顺利实施。近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通报了一系列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典型问题,其中有多处涉及农业农村领域。这引发了人们对乡村振兴的警示和反思。

乡村振兴是实现农业现代化、农民富裕的重要途径,也是推进城乡融合发展、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重要内容。一年来,在各地区各部门的共同努力下,农业农村发展取得了一系列成绩,粮食产量再创新高,农村发展取得新进展,农民收入实现较快增长。

乡村振兴,既要防不作为,又要防乱作为。要认识到,乡村振兴是为农民而兴,乡村建设是为农民而建,这是颠扑不破的硬道理。居住环境怎么样,农民每天身处其中;产业发展好不好,农民收入可以印证。农村的事,农民最有发言权。要关心群众的急难愁盼,农民期盼干的抓紧干,农民愿意干的带着干,农民暂时还不愿意干的,完全可以先放一放、缓一缓。还要注意的是,工作中既不能打折扣,也不能层层加码。须知,打折扣是变形走样,层层加码也是变形走样。

形式主义追求表面形象和形式,忽视实际效果和可持续发展;官僚主义注重形式和程序,忽视解决问题和农民需求。这两种现象都会造成资源浪费和效率低下,严重影响农村发展和农民利益。“三农”工作是一项系统工作,要把握好平衡。衡量一个地方领导干部得不得力,不仅要看GDP以及能不能抓上几个项目,更要看是否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局部服从整体,把粮食安全这类党中央交办的大事要事办好办妥。各地要立足资源禀赋,发挥自身优势,服务大局需要,作出应有贡献。无论是粮食安全还是乡村产业,无论是乡村建设还是农村改革,都要把求真务实作为基本功,坚守法律政策底线。

实现乡村全面振兴,必须坚持党中央的要求,全面落实各项政策措施,坚决摒弃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只有有效运用创新理念,才能建设宜居、实用、美丽的乡村。(蔡菲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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