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注民生 服务社会 发掘真相 传播价值 感谢您浏览江苏苏讯网。 欢迎投稿:邮箱724922822@qq.com 客服电话:025-86163400 18061633398

非全日制研究生就业遭拒?山东:享受同等就业待遇

非全日制研究生就业遭拒?
2020-11-13 16:00 来源: 编辑:搜狐 浏览量:0

2016年我国推行研究生教育改革,规定自2016年12月1日后录取的研究生,从培养方式上分为全日制和非全日制两种形式,实行相同的考试招生政策和培养标准,学历、学位证书具有同等法律地位和相同效力。但由于种种原因,有的用人单位对非全日制研究生的刻板印象,至今还一时难以消除。

11月13日,在山东省新闻办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省委组织部副部长、省公务员局局长朱开国介绍,按照中央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的要求,改革后的非全日制研究生报考山东省公务员,将享受到与全日制研究生同等的报考权利,其学习方式将不再成为报考公务员的门槛。这样做不是降格以求,而是主动适应经济社会发展要求,进一步解放思想,广纳贤才,让实行相同考试招生政策和培养标准的研究生,享受相同的就业待遇,切实维护社会的公平正义。

朱开国说,当前,山东正处在推进新旧动能转换、海洋强省建设等八大发展战略深入实施,高端装备、新能源新材料等十强现代产业集群加快布局,高质量发展全面起势的关键时期。省委高度重视“人才兴鲁”,出台了人才发展促进条例、人才兴鲁32条等政策,为各类人才提供了施展才华的广阔舞台。“只要你有真才实学、能埋头实干,就一定会成就一番事业、开辟一片天地。齐鲁大地敞开怀抱,诚挚欢迎各类优秀人才选择山东、留在山东,在山东放飞青春梦想、成就精彩人生。”

原文地址:https://www.sohu.com/a/431566496_162758?spm=smpc.tag-page.fd-news.1.1605254297133FD5ozQF
江苏苏讯网客服:025-86163400
【责任编辑:陆超】

江苏苏讯网版权及免责声明: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江苏苏讯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本网按规定给予一定的稿费或要求直接删除,请致电025-86163400 ,联系邮箱:724922822@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