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江出台义务教育阶段学科类校外培训收费标准
镇江出台义务教育阶段学科类校外培训收
近日,镇江市发改委、市教育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发布《关于加强义务教育阶段学科类校外培训收费监管的通知》(镇发改收费发〔2021〕534号),明确了镇江市义务教育阶段学科类校外培训收费标准及相关监管要求,自2022年1月1日起试行。
《通知》明确,义务教育阶段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属于非营利性机构,收费依法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培训机构在镇江市政府指导价范围内合理确定收费标准,并在一定时间内保持收费水平基本稳定。同时明确面向普通高中学生的学科类校外培训收费将参照执行。
学科分类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明确义务教育阶段校外培训学科类和非学科类范围的通知》(教监管厅函〔2021〕3 号)规定执行,包括道德与法治、语文、历史、地理、数学、外语(英语、日语、俄语)、物理、化学、生物,以及对涉及以上学科国家课程标准规定的学习内容。
《通知》还明确了课时时长、班型设置和收费标准。线下学科类校外培训标准课时时长为45分钟,实际课时时长与标准课时时长不一致的,按比例进行折算。班型分为大班型(35人以上)、中班型(10-35人)、小班型(10人以下)三种。基准收费标准为大班型25元/课时·人次,中班型40元/课时·人次,小班型60元/课时·人次。同时明确义务教育阶段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收费不得上浮,下浮不限。在本通知出台前,培训机构收费标准低于政府指导价标准的,仍按原标准执行。
《通知》对于加强行为监管也有具体要求。如培训机构必须严格执行政府指导价,通过网站、培训场所、线上应用程序、公开媒体等途径,将学科类校外培训内容、培训时长、收费标准、教师资质、收费和退费办法等信息提前向社会公开。同时,要全面使用教育部和市场监管总局统一制定的《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服务合同(示范文本)》,不得以任何理由、任何方式提高或变相提高政府制定的培训收费标准,不得在培训费外另行收取其他费用。此外,培训机构收费必须使用监管专户,收费时段与教学进度安排要协调一致,一次性收费(含充值、次卡等形式收费)不超过3个月或单科不超过60课时,并按规定开具发票。
镇江市监管部门将依法严厉查处不执行政府指导价,采取分解收费项目、重复收费、扩大收费范围、虚增培训时长等方式变相提高收费标准,虚假宣传,价格欺诈以及不执行收费公示制度等行为。
(王小月 陆雨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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