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岁孩子没打到车 让13岁孩子骑电动车送?
7月底,学生的暑假已接近过半。扬子晚报记者采访获悉,近一个月来,南京交警紧扣电动自行车交通安全集中整治百日行动主题,重点围绕电动自行车驾乘人员不戴头盔、闯红灯、走快车道、违法载人等行为进行专项查处,并关注暑期未成年人出行安全、减少相关事故风险,主动联系未达法定年龄骑车上路未成年人的家长,开展约谈提醒,消除此类安全隐患。
未成年人假期独自出行增多
据此前统计,2022年7、8月份,涉及未成年人的交通事故总量有所提升,环比之前两个月增幅达到44.5%。2023年暑假的第一个月,涉及未成年人的交通事故得到较有效遏制,总量环比上升2起,但仍有未成年人因交通安全意识淡薄、违法上路遭遇严重事故。
7月19日早晨8时20分左右,14岁的刘某(化姓)骑着电动自行车沿着溧水魏家村附近的小路骑上老社线(农村公路),不慎与一辆小轿车发生碰撞。事故导致刘某颅脑损伤不幸身亡。经现场勘查,刘某不仅未达到骑电动自行车上路的法定年龄,而且也没佩戴头盔。目前,该起事故正在进一步调查处理中。
7月26日上午,交警三大队民警在中华路长乐路路口执勤时,一个学生模样的孩子独自骑着电动自行车驶来,民警将其拦下后得知,他还没满16周岁。因为出门上补习班要迟到了,父亲就让他骑电动自行车,还叮嘱“骑慢点就行”。民警帮助他保管电动自行车并协助其换乘公共交通前往目的地。经联系,学生父亲王某于7月27日中午带着孩子来到交警三大队。他对民警说,自己知道未满16周岁不能驾驶电动自行车的法律规定,主要是一时心急怕迟到,才出此下策。
民警对王某和小王的违法行为予以了批评教育,并强调,根据规定,驾驶电动自行车必须年满16周岁,骑自行车上路必须年满12周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十六条之规定,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履行对未成年人进行安全教育,提高未成年人的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的监护职责。王某向民警承诺,“这是最后一次”。
■交警提醒:暑假期间未成年人的出行轨迹更为复杂多样,加上多数家长均需白天上班,因此未成年人独自出行的频次远远超过上学期间,如果选择了不符合自身年龄条件的交通工具则面临更大风险。
多名“马大哈”父母被交警约谈
暑假期间,不少家长暴露出对电动自行车安全骑乘要求的“知识空白”。2023年7月4日傍晚,交警三大队民警在建康路执勤时,发现一个孩子骑着电动自行车,后面还坐着另一个孩子。经查,骑车的孩子13周岁,乘车的孩子12周岁。13岁的孩子称,是乘车孩子的母亲让他骑车送人的。
经过民警约谈,乘车孩子母亲承认,自己确实是没打到车,又分身乏术,干脆请熟人的孩子送一下,而这名13岁的孩子拿了家里的电动自行车钥匙就莽撞上路,幸好被交警及时发现。
同时,还有家长不知道电动自行车载人的年龄范围。7月24日夜间,交警八大队民警在凤台南路河西大街执勤时,发现一名小男孩懵懂地试图穿越路口,民警上前帮助并得知,这名9岁男孩刚刚被父亲从电动自行车上“丢下来”,原来是父亲以为带9岁孩子也会被交警处罚,因此丢下孩子自己先远远地骑走了。八大队民警只好带孩子步行找到了停在远处的骑车人,并当场进行约谈教育。
■交警提醒:驾驶电动自行车必须年满16周岁,但16至18周岁骑车不可以载人。成年人骑电动自行车可以搭载一名16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但驾乘人员都必须规范佩戴安全头盔。暑期是旅游度假旺季,未成年人出行频繁,家长要做好自家孩子的安全教育,减少发生交通事故的风险。
通讯员 宁交轩 扬子晚报/紫牛新闻记者 郭一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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