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法院一审审结电诈案1956件 2022年以来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成绩单”公布
1月24日,省高级人民法院公布全省法院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成绩单”:2022年以来共审结电信网络诈骗犯罪一审案件1956件,依法惩处10684人,涉案金额69.23亿余元,其中,1255人被判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2人被判处无期徒刑。
从案件审理情况看,当前我省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呈现诈骗团伙境外化、集团化特点。部分境外窝点形成以“工业园区”“科技园区”为幌子存在的超大犯罪集团,通过提供办公场所、技术支持,招揽诈骗团伙入驻,以“高薪”为名诱骗境内人员赴境外诈骗。比如我省办理的案件中,犯罪分子在境外出资建造“建材城”,先后招揽10余个诈骗团伙入驻并为其提供办公场所和食宿,持械看守实行封闭式管理,形成超大犯罪集团。此外,为扩大诈骗集团规模,一些犯罪集团实施跨国人口贩卖、绑架、非法拘禁等严重侵害公民人身权利犯罪,社会影响恶劣。
犯罪链条日益精细化隐蔽化,与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相关联的上下游犯罪案件数量增长较快。2022年以来,全省法院一审受理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案件分别为2549件、4127件,同比增幅分别达78.13%、61.91%;一审受理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案件分别为1880件、3761件,同比增幅分别达130.11%、100%。部分电信网络诈骗犯罪中,犯罪团伙将专业化较强的环节外包,如由专门技术人员搭建可直接操控后台数据的诈骗平台,由“料商”在社交软件对诈骗平台进行宣传,“号商”通过专业技术、黑产软件提供社交账号,“卡商”收购电话卡、银行卡用于诈骗联络、转移赃款,由专业洗钱团队将涉案赃款转至境外。各犯罪环节逐步形成相互依存、相互合作,但又相互隔离的产业链。犯罪分子将不同的诈骗模式相结合,“杀猪盘+敲诈勒索”就是其中典型模式。犯罪分子装扮成功人士,以内部“话术”与被害人培养感情,以投资赚钱名义诱导被害人进入该诈骗集团控制输赢的APP平台投资充值,同时诱导被害人进行裸聊并拍摄视频,以向亲友甚至网络公开为要挟勒索财物,产生恶劣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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