异地购房,圆了“安居梦”
6月7日,提交完购房合同、身份信息等材料后,赵先生和张女士在常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溧阳分中心顺利办理了南京都市圈公积金异地贷款手续。“结婚3年了,我们两地分居,怕还贷压力大,一直没有购房安家,现在终于可以实现安居梦想啦!”赵先生欣喜地说。
赵先生、张女士分别在南京、常州工作并缴存公积金。南京都市圈住房公积金互认互贷新政出台后,他们很快在常州溧阳看好一处140平方米商品房。房子总价172万元,交首付款之外,夫妻俩可以一起申请到120万元公积金贷款,再申请11万元商业贷款,就可以圆安居梦了。“这样一来,买房的商贷部分减少几十万元,还贷压力减轻了不少。”赵先生说。
5月起,南京都市圈住房公积金贷款和提取新政策实施,涉及南京市、常州市、镇江市、扬州市、淮安市、芜湖市、马鞍山市、滁州市、宣城市,实行住房公积金互认互贷。在这9个城市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去南京都市圈内其他城市购买自住住房,享受住房公积金提取同城化待遇。
比如,《南京市住房公积金南京都市圈个人住房贷款实施办法》明确,南京都市圈城市缴存职工在南京市购买自住住房,可以向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要求贷款申请人家庭在全国范围内没有或仅有一次住房公积金贷款记录且已结清。
目前南京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为:首次和第二次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首套和第二套住房均为50万元/人、100万元/户。夫妻双方均在南京都市圈城市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合并计算贷款额度。非南京都市圈城市缴存职工不参与贷款额度的计算。对于南京市缴存职工在南京都市圈其他城市购买自住住房的,可以参照在南京本市购房情况向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办理住房公积金购房提取和还贷提取,不受缴存职工工作地和户籍地的限制。
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相关负责人介绍,新政发布后,受到不少南京都市圈缴存职工关注,这一个多月里日均咨询量达200人次,异地贷款受理数量也在逐步增加。目前,在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官网、公众号等平台,都市圈相关内容访问量已超40万人次。办理南京都市圈异地贷款的主借款人中,以25岁—35岁青年人、新市民为主。
受益于新政,有的人原先搁置的“安居梦”得以成真,有些人的“双城生活”“三城生活”更添便利,还有的人在老家换房获得“真实惠”。
5月14日,在常州工作的安徽宣城小伙小李,顺利在南京公积金高淳办事网点办理了都市圈公积金异地贷款。他买的房子在南京高淳地铁站附近,处于老家宣城和工作地常州的中间位置。根据之前的政策,小李在南京购房,不能使用在常州缴存的公积金来贷款。看到都市圈公积金新政后,他考虑工作、生活及回老家探亲方便,决定在南京购房安家。“这样,我的‘三城生活’更便捷了。相比纯商业贷款,我可以节省贷款总利息支出近4万元。”小李说。
6月4日,在安徽马鞍山工作并缴存住房公积金的郑先生,也成功办理了南京都市圈公积金异地贷款。郑先生是南京人,在溧水区有套房子,为了孩子上学,他卖掉这处房子,想用公积金贷款置换一套靠近学校的房子,但之前因为自己的公积金不能使用,他挺犹豫。看到新政后,郑先生和妻子很快在溧水选定了一套心仪的二手房,相比原先只能用商贷,如今可以节省约2万元利息支出。
南京都市圈住房公积金新政实施以来,常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已受理58笔在都市圈其他8城缴存公积金职工来常州购房的贷款申请,累计发放住房贷款4448.7万元。该中心副主任施钧告诉记者,目前办理南京都市圈异地贷款的,有17笔主借款人在30周岁以下,32笔主借款人在30—40周岁,40周岁以下的占比超80%。
“南京都市圈作为国家批复的首个跨省都市圈,承载着推动长三角区域协同发展、打造全国同城化发展样板区的重要使命。近年来,南京都市圈经济社会融合度和活跃度不断增强,‘圈内’人员加速流动,对公共服务共享的需求也不断增强。”江苏省房地产业协会住房公积金与金融服务专业委员会相关负责人认为,新推出的南京都市圈公积金异地贷款政策,有利于促进要素流动,优化资源配置,提升便利共享,将较好地满足都市圈各城市缴存职工对公积金一体化发展的需求,对发挥好都市圈“同城化”效应、推动区域内融合协同发展具有积极意义和带动作用。
记者 白 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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