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注民生 服务社会 发掘真相 传播价值 感谢您浏览江苏苏讯网。 欢迎投稿:邮箱724922822@qq.com 客服电话:025-86163400 18061633398

江苏开展企业简易注销登记改革试点

江苏开展企业简易注销登记改革试点
2021-03-24 10:43 来源: 编辑:现代快报 浏览量:0

(通讯员 方方 记者 安莹)今后,企业注销更加方便了,不仅时间缩短,手续也十分简易。现代快报记者了解到,近日,江苏省市场监管局下发《关于进一步做好企业注销便利化工作的通知》,在全省范围内扩大企业简易注销登记改革试点内容。

据了解,推进企业注销便利化,畅通企业退出路径,是深化“放管服”改革的重要举措。近年来,江苏坚持“便捷高效、公开透明、控制风险”的基本原则,陆续出台各类市场主体简易注销改革试点方案,在简化注销程序、减少申请文件、缩短退出环节等方面大胆创新,实行了一系列改革措施,取得了明显成效。日前,经市场监管总局批复同意,省市场监管局决定在全省范围内进一步扩大企业简易注销登记改革试点内容。

现代快报记者了解到,在原来有限责任公司、非公司企业法人、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等适用简易注销的基础上,进一步拓展企业简易注销登记适用范围,对领取营业执照后未开展经营活动、申请注销登记前未发生债权债务或已将债权债务清算完结的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各类市场主体分支机构,适用企业简易注销登记程序。

在公告时间上,将企业简易注销登记公告时间由45天(自然日)压缩为20天(自然日)。公告期届满后30日(自然日)内,企业应当向登记机关申请注销登记。人民法院裁定强制清算终结或裁定宣告破产的,有关企业(或指定清算组、破产管理人)可持人民法院终结强制清算程序的裁定或终结破产程序的裁定,直接向登记机关申请办理简易注销登记,无须经过公告程序。农民专业合作社简易注销登记程序适用上述规定。

此外,注销材料也进一步简化,企业申请简易注销登记,只需提交“三书一照”(注销申请书、授权委托书、股东承诺书、营业执照),分支机构简易注销只需提交“两书一照”(注销申请书、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对不符合条件而被终止简易注销的,可在符合条件后再次申请简易注销;对文字填写不规范的,可进行补正和说明;对相关部门提出注销异议的,可在解除异议后申请简易注销;对公告期届满后30日内未申请注销登记的,可适当放宽时间予以登记。

原文地址:http://xdkb.net/p1/165463.html
江苏苏讯网客服:025-86163400
【责任编辑:陆超】

江苏苏讯网版权及免责声明: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江苏苏讯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本网按规定给予一定的稿费或要求直接删除,请致电025-86163400 ,联系邮箱:724922822@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