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挥好群众监督作用
“我看到宾川民政微信公众号于2019年12月23日公布的《宾川县2019年12月临时救助公示名单》,我发现彩凤村的贾时旺之前已经领过一次3000元的临时救助,怎么又领了......”有群众反映。(据6月29日,云南省纪委监委网站)
临时救助是帮助困难群众的应急性、过渡性救助,不是定期、定量生活救助。因此,在一般情况下,临时救助实行一事一救,申请人不得重复申领。
但现实中,各地重复领取或超范围标准领取临时救助金的问题还是时有发生。针对这些问题,仅靠民政部门监督是远远不够的。以宾川为例,没有人民群众的支持参与,贾时旺重复领取临时救助金的问题就难以及时发现整改。
因此,宾川“提高群众参与度,畅通举报渠道,并建立信息长期公示制度,及时受理群众诉求举报,切实保障群众知情权,充分发挥群众监督作用”的做法,值得点赞。这不但有利于部门监督与群众监督相辅相成,更好地“打击截留挪用、优亲厚友、虚报冒领、违规分配低保资金、违规享受低保待遇等违规违纪问题”,还有利于“确保社会救助政策在全县公开公平公正精准落实,切实增强困难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群众监督是最广泛、最直接、最有效的监督。但充分发挥群众监督作用,仅在“提高群众参与度,畅通举报渠道”上下功夫还是不够的,提高工作效率,确保群众反映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才是赢得群众满意的关键之所在。如何更好地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更好地引导群众监督,既需要有关门部高度重视,认真部署,更需要迅速行动,积极响应。(作者姓名:马玮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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