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浦口全区禁放后 查处首例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者
(通讯员 刘昱彤 陈欢 记者 顾元森)2020年1月1日起,南京浦口区域禁止燃放烟花爆竹,为此浦口警方多举措宣传了禁放规定。不过仍有人存在侥幸心理,违法燃放烟花爆竹,近日,两名男子因此受到警方治安处罚。
△高某、谢某 警方供图
现代快报记者了解到,1月17日晚上10点多,南京市公安局浦口分局乌江派出所民警巡逻到桥林街道宁江路附近时,看到两名男子正在燃放烟花爆竹。民警立即上前制止,并在两名男子的车上发现尚未燃放的五支烟花。两名男子表示,他们知道乌江地区属于禁放区域,可是心存侥幸,以为不会被发现。
民警了解到,高某、谢某都是安徽和县乌江一家售楼处的员工。当晚两人开车到南京浦口宁江路附近路段时,见天黑又四下无人,燃放烟花效果好,便放起了烟花。烟花是高某在安徽和县购买的。让两人想不到的是,派出所民警巡逻时,看到了黑夜中绚丽的烟花,便赶紧赶到现场将两人查获。
最终,警方对高某和谢某做出了治安处罚。
警方提醒广大市民,自2020年1月1日起,南京禁放区域扩大,广大市民应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文明守法过新年,切勿心存侥幸。
江苏苏讯网版权及免责声明: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江苏苏讯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本网按规定给予一定的稿费或要求直接删除,请致电025-86163400 ,联系邮箱:724922822@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