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泽湖骆马湖渔业保护新规实施
新华报业·新江苏讯 (记者 丁蔚文) 2月20日,《洪泽湖渔业资源保护若干规定》《骆马湖渔业资源保护若干规定》正式实施。
洪泽湖是中国第四大淡水湖,设有6个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相比《江苏省洪泽湖封湖禁渔通告》,新发布的《洪泽湖渔业资源保护若干规定》增加了洪泽湖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具体位置、洪泽湖禁用渔具名录、养殖生产投入品科学使用、规范社会化放流放生、水工建设损害赔偿等内容,进一步完善洪泽湖禁渔制度、禁用渔具、养殖管理、捕捞管理、资源养护、损害赔偿等管理规范。
《骆马湖渔业资源保护若干规定》对适用范围、职责分工、禁渔制度、禁用渔具渔法、养殖管理、捕捞管理、资源养护、损害赔偿、处罚措施等作出详细规范,明确骆马湖实行禁渔区、禁渔期制度,2个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为常年禁渔区,全面禁止生产性捕捞和垂钓。除此之外,骆马湖其他水域及与其相连的中运河、黄墩湖、沂河同步实施禁渔期制度,禁渔期为每年的2月1日至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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