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非法集资举报奖励办法》实施 最高奖励2.5万元
为严厉打击非法集资,做到对风险早识别、早预警、早暴露、早处置,3月15日起,由省地方金融管理局、省公安厅、省财政厅联合出台的《江苏省非法集资举报奖励办法》正式实施,鼓励社会公众积极参与防范非法集资行为,明确按照线索贡献大小,最高可奖2.5万元。
举报人可以通过拨打“12345”电话,或者登录手机App“苏服办”、微信小程序“江苏12345热线”,举报省内涉嫌非法集资线索。如果举报对象被地方金融管理部门确认存在非法集资风险,被处置非法集资牵头部门行政立案调查,或者被公安机关刑事立案侦查,符合条件的举报人可按规定获得奖励。根据办法,举报人举报,应当有明确、具体的举报对象,以及举报对象向社会公众吸收资金的广告、网页、宣传单等初步证据。举报人可以通过拍照、录像、截屏等方式收集相关证据。(记者 陈明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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