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大学给贫困生悄悄打钱:甄别成本、分配机制与个人尊严的最佳平衡 | 快评
近日,吉林大学一些学生的银行卡里突然多了一笔钱。原来是经过前期摸排、大数据筛选后,校学生资助中心按照重点经济关注对象1000元、一般经济关注对象500元的标准,为1000多名家庭经济困难的考研学生发放了补贴。
据媒体报道,收到这笔补助的同学也会收到一条短信,内容是“同学你好,学校了解到你正在为了梦想而拼搏,为保障你合理膳食,学校已将考研补贴打入卡中”。而在考研补贴之外,吉大还推出了送返程车票、发放“吉人西装”、餐食隐性资助等面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福利。
吉林大学“悄悄打钱”的做法并非首创,东南大学、南京理工大学、湖南科技大学都曾有过类似政策。推其原因,正如吉林大学此次在短信中所说,“充分保护个人隐私”。
长期以来,高校的贫困生补助工作一直存在痛点与难点,从甄别到验证资格再到名额分配,都存在诸多窒碍难行之处,校方很难做到让每个人都满意,“公开公平公正”也仅存于理想境界之中。
首先在甄别验证环节上,校方并没有能力去“认证”贫困生的真实家庭情况。通常而言,贫困生资格要看生源地村委会或是居委会的贫困证明,但这些贫困证明可能是有水分的,尤其是村庄,往往是一个熟人社会,村委会可能会抹不开情面,开具证明。学校有可能甄别谁是真的贫困,或者谁比谁更贫困吗?那就一律假设有证明的都是真的,但助学金名额可能会面临僧多粥少,有一个分配的问题。
若是将分配的权力交给辅导员或是院系,这种办法放大了辅导员或是院系工作人员的权力,只有手握权力者具备足够的公心、责任心与判断力,掌握足够全面、真实的信息,才能公正地完成甄别验证工作,这在现实中也是很难达到的境界,“辅导员拍脑袋决定”的情况并不少见,根据亲疏远近确定人选的制度漏洞更大。
正是考虑这些原因,不少高校都搞了“民主评议”制度,让争取助学金的学生上台演讲“拉票”,然后由学生投票选举决定最终的名单。然而,“民主评议”并不适合用来决定助学金名单,因为这项事务并非所谓的“公共事务”。现实中常见“假贫困生”因为表达能力强而成功拉票的情况,也常见“真贫困生”不善表达、羞于表达或是不愿讲述自家情况而落选的情况。
更有甚者,“民主评议”还容易演化为“拉帮结派分钱”的神操作,以至于有高校出台过“不准把助学金拿来请客”的规定,这也反映了“民主评议”用于助学金资格评定时的扞格矛盾之处。在今年喧腾一时的“天津某大学举报助学金资格”事件中,“民主评议”制度的这些内在缺点就显露无遗。
最后,助学金完成发放之后,校方仍将面临“这笔钱的真正用途”的问题,即如何保证助学金真正用于改善贫困生日常生活、解除他们学业上的后顾之忧,而非拿来进行“买演唱会门票”之类的高消费。
助学金作为一项福利,其目的仍然是帮人“暂渡难关”,安心完成学业,性质是临时性的,用途是单一性的。高校的任务是确定尽可能客观的标准,同时保证助学金能“专款专用”到学业所需的刚性支出上去。这样一方面避免主观因素作祟,另一方面也从制度上防范对助学金的“巧取豪夺”与“挪用他途”。
在现实中,部分高校已经摸索出了一些办法,比如2016年南京理工大学以大数据统计为基础,观察学生在校园食堂里的消费情况,然后将助学金直接打进“每月在食堂吃饭超过60顿,总消费不超过420元”学生的饭卡。本次吉林大学的补贴方式,同样采用了大数据筛选然后“悄悄打钱”的办法。
这种办法之所以获赞无数,是因为其解决了“标准客观”的问题。大数据已经可以从学生的日常消费记录中,得知究竟谁平时舍不得花钱吃饭,谁又是真正的经济困难。同时,这笔钱又是专款专用,很难被“一次性”挪用到电子产品或是演唱会门票上去。相较于“保护个人隐私”而言,“保证标准客观”的好处在实践中还要更大一些,只因其解决了从甄别验证资格,再到名额分配与款项用途的问题。
高校助学金发放碰到的这些问题,也是一切社会福利政策都会碰到的问题。举凡欧美各国的内部福利政策,国际社会的援助工作,都出现过类似的“福利陷阱”,引发“不工作吃福利反而是更好的选择”“国际援助就是富国穷人补贴穷国富人”“援助机构需要不断论证贫穷才能让自己富裕”的种种争议。以小见大,高校如何改进助学金发放工作,同样也是公共政策学的议题之一。
总之,与其他社会福利政策类似,高校贫困生补助工作也难臻完美,但仍应在实践中不断摸索改进,解决标准客观的问题,让真正需要这笔钱的贫困学生,可以有效地用来帮助自己完成学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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