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施行暨全国首本不动产权证书颁发十周年现场活动在徐州举行
3月1日,自然资源部在徐州市举行《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施行暨全国首本不动产权证书颁发十周年现场活动,现场签订了苏皖鲁豫省际交界地区不动产登记“跨省通办”合作框架协议。本次现场活动是自然资源部开展的“十年·见证:保护产权 登记为民”主题宣传活动的重要内容之一。自然资源部党组成员、副部长庄少勤,江苏省副省长夏心旻出席活动并致辞。
2015年3月1日,《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正式施行,我省徐州市发出全国第一本不动产权证书,这标志着全国不动产登记从分散走向统一的历史性跨越,具有划时代的重大意义。十年来,自然资源部一直高度重视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建立起了从城市房屋到农村宅基地,从不动产到自然资源,覆盖所有国土空间、涵盖所有不动产物权的中国特色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截至目前,全国设置综合受理窗口1.2万多个;全国累计已有2200个市县实施“交地、交房即交证”改革,惠及1800万名群众;近2100个市县开通“带押过户”业务,累计办理“带押过户”40多万件,累计涉及卖方抵押金额6000多亿元。
近年来,我省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自然资源部工作要求,深化产权制度改革,维护资源资产权益,率先实施交易、缴税、登记“一窗受理”,率先开展“交房(地)即发证”“带押过户”服务,出台分幢分层登记政策,率先成为同时开展“江河湖”统一确权登记的省份,为全国不动产统一登记改革探索和创新实践提供了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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