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出台“人才新政”计划5年集聚培养1万名博士后
计划5年集聚培养1万名博士后
(记者 徐苏宁)3月5日,现代快报记者从江苏省人社厅获悉,省政府办公厅日前印发《关于推动博士后工作高质量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提出12条具体举措。江苏要实施“万名博士后集聚计划”,计划用5年时间再集聚培养博士后人才10000名。
海纳百川,实施“万名博士后集聚计划”
现代快报记者注意到,《意见》专门提出要实施“万名博士后集聚计划”,计划用5年时间再集聚培养博士后人才10000名。
《意见》要求大力吸引优秀海外博士到江苏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建立健全更具竞争力的优秀留学回国博士招收引进机制,扩大外籍博士后招收规模。将引进的40岁以下在国(境)外高水平大学或中国境内高校从事博士后研究的外国青年人才列为外国高端人才(A类)范围。
《意见》提到加大对企业类设站单位博士后人才招收引进支持力度。比如企业类设站单位引进博士后人才支付的住房补贴、安家费及科研启动经费,可按规定在税前扣除。率先提出对申请进入企业博士后科研工作站、中国(江苏)自由贸易试验区企业类博士后设站单位的博士后,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对引进或出站后留在江苏工作的博士后,可由用人单位或地方财政给予适当的生活补贴,享受地方高层次人才政策。
为提高博士后人才培养质量,这次“人才新政”准备了诚意满满的“大礼包”。比如在博士后日常经费保障方面,明确提出建立健全博士后日常经费投入动态调整机制。在博士后科研项目资助方面,提出每年遴选一批国际先进、国内同行领先、符合江苏产业发展方向、能创造显著经济社会效益,或跟踪国际学科发展前沿、具有良好研究和应用前景、对学科建设具有重要推动作用的博士后创新项目,由省财政给予科研经费资助。同时,还创新开辟博士后职称评审绿色通道。
鼓励博士后自主创业,搭建博士后创新创业平台
江苏如何激发博士后群体潜能,释放创新创业活力?为建强博士后创新创业载体,《意见》提出制定博士后设站引导目录,优化设站结构布局,同时每年认定10家“江苏省示范博士后科研工作站”。
《意见》还鼓励企业、高等院校、科硏机构通过股权、期权、分红等激励方式,激发博士后人才创新创业活力。鼓励博士后自主创业,各地创业载体(包括各类创业孵化基地、科技孵化器、众创空间、小微企业双创基地、大学科技园等)优先为创业博士后提供创业场所和服务,按规定给予一定的场地租赁费用减免等。
《意见》提出要健全博士后工作管理体系,建立省人社厅牵头,多部门组成的工作协调机制,形成工作合力。为提升服务效能,《意见》针对博士后公共服务的突出问题,从住房保障、子女入学、户口迁移等方面提出务实政策举措,解决人才后顾之忧。同时,加大博士后工作激励和宣传力度,对于博士后工作成效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扬和重点支持。每年遴选一批业绩显著、贡献重大的博士后,认定为“江苏省优秀博士后”。
江苏省人社厅副厅长朱从明介绍,江苏是全国最早开展博士后工作的省份之一,博士后工作持续走在全国前列,成效显著。截至目前,全省共建有各类博士后载体1420个,累计招收培养博士后21693名;在站博士后主持或参与科研项目21190项、获批专利6712项;出站博士后70%选择留苏工作,为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提供了源源不断的生力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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