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江中院通报扫黑除恶成果
镇江中院通报扫黑除恶成果
(通讯员 常文金 王蒙 记者 曹德伟)6月12日上午,镇江市中级人民法院联合润州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全市法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情况并发布四起典型案例。现代快报记者注意到,其中一起典型案例被告人黄某某等恶势力犯罪集团,招募、纠集了包括11名未成年人在内的12名卖淫人员,通过网络招嫖的方式联系嫖娼人员,而在组织卖淫过程中,还以揭发等为由,先后对十余人实施敲诈勒索。
△王蒙供图
当天的发布会上,镇江中院扫黑办主任、刑一庭副庭长孙海燕向社会发布了贺某等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等四起黑恶势力犯罪典型案例,涉及“套路贷”、“非法传销”、组织未成年人卖淫并敲诈勒索等。其中这起组织未成年人卖淫案,在2018年2月至2019年3月期间,团伙成员即非法获利近30万元,合计组织卖淫354次;期间,团伙成员还与卖淫人员事先通谋,以卖淫人员系其中一人女友或揭发嫖客嫖娼为由,先后对十余名嫖娼人员实施敲诈勒索,非法获利14万余元。最终,该犯罪团伙被法院以组织卖淫罪、协助组织卖淫罪、敲诈勒索罪、抢劫罪、寻衅滋事罪分别判处各被告人十六年六个月至十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记者了解到,自2018年1月到今年5月底,镇江全市法院共计审结涉黑涉恶以及“保护伞”案件51件,重刑率为21.68%,最高刑为无期徒刑。镇江中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章纯钢表示,今年是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决战决胜的关键之年,全市法院将严格贯彻落实市委和上级法院决策部署,紧扣三年为期总目标,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聚力攻坚大要案件,坚持深挖彻查,“打伞”“打财”,深化专项治理,建立健全扫黑除恶的长效机制,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编辑 苏湘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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