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讯快评丨岂能如此“犒劳下属”
岂能如此“犒劳下属”
“19名村‘两委’干部,18名被处理,我身为村党支部书记难辞其咎!我不该带头作出损害乡亲利益的事情!”近日,浙江省临海市尤溪镇大左庄村党支部书记董福明回想起违规操作村民失地保险名额一事,仍然十分后悔。(7月3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常言道:“日久生情”,在一起工作的同事,相互鼓励、相互帮助、相互体贴、相互提醒,时间一长,自然会产生同志友谊、上下级情谊,若都坚持原则,不逾越规则,则能保持真正意义上的一团和气、革命友谊。
在对下属干部职工的奖励中,有物资奖励、口头表扬、发奖状、精神鼓励等等形式,在过去来说,奖励不太规范,有重物资奖励的,有重精神鼓励的,但在党的十八大以后,中央开前门、钉侧门、堵后门,全面统一规范了工资奖金福利发放形式、渠道,让吏治更加清明。
也就是说,无论哪级哪地哪单位,凡是奖励发放实物的,必须有文件依据、有发放规定,做到有规有矩,不能乱表扬、滥发奖状奖金,凡是没有红头文件规定的,一律视为违纪违规性质。对于滥发钱物性质的“犒劳”“表扬”,显然不可取。
据报道,临海市尤溪镇纪委、临海市监委派出尤溪镇监察办前不久收到群众举报,反映大左庄村“两委”干部在分配村民失地保险过程中“动了手脚”,在随后的调查中发现,举报属实,归集体所有的53个名额中只能出31个对村民进行分配,另外22名名额的资金被截留后,“犒劳”给了征地工资很辛苦的村两委干部。当然,结局都知道了,19名村‘两委’干部中有18名被处理,滥发钱物私下“犒劳”下属的教训很深刻。
而在这类案件中,被用来“犒劳”下属的钱物,往往都是集体资金,是村民群众的集体财富,是通过各种渠道积累形成的,用一个就少一个,更何况是在大家不知情、作风不民主、决策不公开、少数人受益的情况下作出的决定,这种损公肥私的“犒劳”行为,显然得不到群众的支持,被举报被处理是迟早的事。
在其位谋其政。当下,不少村级自治组织都按民主管村的要求设了村监委、选出了监委委员,替村民群众监督好村两委班子特别是对村财的管理。但通过这个案件发现,该村监委或对此并不知情,或者并没有发挥作用,22个名额资金被截留私分,监委成员们并没有一个人站出来说一声“NO”,村级监委的作用发挥还需要深化。
“严管就是厚爱”,通过常识可知,清水衙门并不清,更不要说征地拆迁的村子,在富得流油的情况下,如果基层党组织忽略了监管,或以信任代替了监管,难免会发生违规操作套取资金损公肥私的现象,一次两次没有发现,必将把极少数人的胆子练得更大,违纪金额更多,造成的后果就更严重。
前车之覆,后车之鉴。此案对于基层组织、基层干部是一记洪亮警钟,作为基层党委、基层纪检监察组织、管党干部,要切实履行一岗双责,要抓住少数关键人、少数关键事进行监督检查、巡视巡查,时刻保持执纪高压态势,倒逼基层组织干部不断增强党性意识、廉洁意识、敬畏意识,不断提高执纪执规能力,自觉放弃“犒劳下属”“犒劳自己”、优亲厚友、权力寻租等想法做法,全面避免类似案件反复发生。(杜才云)
江苏苏讯网版权及免责声明: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江苏苏讯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本网按规定给予一定的稿费或要求直接删除,请致电025-86163400 ,联系邮箱:724922822@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