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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重特大火灾事故应急预案出台!

2020-07-17 09:09 来源: 编辑:现代快报 浏览量:0

(记者 李楠)7月16日,现代快报记者从江苏省人民政府官网获悉,为了进一步增强防灾减灾综合管理能力和抗风险能力,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维护社会安全稳定,《江苏省重特大火灾事故应急预案》(以下简称《预案》)日前印发。据了解,该预案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官网截图

火灾事故分为四级,任何人发现火灾都应当立即报警

现代快报记者注意到,《预案》由总则、组织体系、监测预防、应急响应、后续处置、应急保障措施、附则共七个部分组成。《预案》规定,按照一次火灾造成的伤亡人数、直接财产损失,火灾划分为四个等级:

特别重大火灾: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财产损失的火灾;

重大火灾: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财产损失的火灾;

较大火灾: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财产损失的火灾;

一般火灾: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接财产损失的火灾。

《预案》明确,地方各级政府和社会单位应当加强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建立健全消防安全工作责任制。县级以上消防救援队伍调度指挥中心24小时不间断值班,迅速、准确受理火灾报警,并及时发出相应指令。任何人发现火灾时,都应当立即报警。任何单位、个人都应当无偿为报警提供便利,不得阻拦报警。严禁谎报火警。

确保应急救援人员生命安全,必要时可暂时撤离

《预案》规定,在火灾事故应急救援过程中,应当确保应急救援人员生命安全,发现可能直接危及应急救援人员生命安全的紧急情况时,现场统一指挥应急救援的人民政府应当立即采取相应措施消除隐患,降低或者化解风险,必要时可以暂时撤离应急救援人员。

火灾事故发生后,事发地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立即按照本级火灾事故应急预案,组织实施应急救援,尽可能控制火灾蔓延、扩大,严防次生灾害的发生,迅速疏散受影响人员、抢救受伤和受困人员。

《预案》指出,依据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对在火灾事故应急救援工作中有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奖励;对失职、渎职的有关人员追究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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