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通报8起违纪违法典型案例
徐州通报8起违纪违法典型案例
(记者 张晓培)9月17日下午,徐州市纪委监委通报了在农村敬老院资金管理问题专项治理中,查处的8起违纪违法典型案例,其中包括套取、挪用、贪污敬老院资金等违纪违法问题,具体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睢宁县梁集镇民政办原主任、敬老院原院长姚彬套取敬老院资金问题
2018年6月至2020年5月,为解决违规公务接待支出,姚彬多次通过虚开服装发票、食材发票等方式套取敬老院资金共计2.8万余元。姚彬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2020年6月,姚彬受到开除公职处分,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梁集镇三级主任科员户雁作为分管领导,履行“一岗双责”不力,受到诫勉谈话处理。
铜山区单集镇中心敬老院原院长王思勇贪污、挪用敬老院资金问题
2011年7月至2019年9月,王思勇利用管理五保供养对象的职务之便,通过虚列五保户生活支出、重复报销等方式非法占有敬老院资金等公共财物共计12.69万元。2018年2月至9月,王思勇与他人共谋,先后2次挪用敬老院公款共计20万元用于个人支出,超过三个月未归还。2020年7月,王思勇受到开除党籍处分,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时任单集镇副镇长赵玉明履行“一岗双责”不力,受到政务警告处分。
沛县朱寨镇敬老院原会计高哲贪污敬老院资金问题
2017年1月至2019年12月,高哲利用职务之便,采取虚报医疗费和多报药费的方式,贪污敬老院资金76764元用于个人支出。2020年6月,高哲被采取留置措施,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朱寨镇民政办主任朱峰、敬老院院长魏明俭对敬老院财务支出审核把关不严,分别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朱寨镇党委政法委员宋勇乐履行“一岗双责”不力,受到政务警告处分。
丰县凤城街道敬老院院长时念英违规使用敬老院资金为工作人员购买生活物品问题
2017年5月至2019年11月,时念英违规多次使用敬老院资金为工作人员购买衣服、鞋、副食品等物品共计11745元,其中时念英个人领取物品价值1413元。2020年8月,时念英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邳州市官湖镇民政助理戴亚萌套取敬老院资金问题
2016年4月,戴亚萌采取虚列敬老院环境整治人员工资的方式,套取资金5500元用于个人支出。2020年8月,戴亚萌受到政务记过处分。
新沂市北沟街道民政办原会计宋宜鸽套取敬老院资金问题
2016年上半年,宋宜鸽利用职务之便,伙同时任民政助理邵某(另案处理)通过虚开敬老院棉被支出发票的方式骗取敬老院资金共计9250元,个人分得4480元。2020年8月,宋宜鸽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贾汪区耿集办事处原民政助理赵珍使用敬老院资金报销个人费用问题
2017年7月,赵珍利用分管耿集敬老院工作之便,使用敬老院资金报销本应自己个人承担的私家车辆维修费用1068元。2020年9月,赵珍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徐庄镇黄集村敬老院原院长贺恒玉违规使用敬老院资金吃喝、虚报已故老人零花钱套取敬老院资金问题
2016年8月,贺恒玉宴请黄集村村组干部,花费648元,在黄集村敬老院报销。2018年8月至10月,贺恒玉虚报已故老人零花钱套取资金240元。2020年8月,贺恒玉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现代快报记者了解到,今年以来,徐州全市纪检监察机关扎实开展农村敬老院资金管理问题专项治理,取得阶段性成效。截至目前,共查实违规违纪违法问题线索178条,正在立案审查调查52人,采取留置措施4人,移送司法机关4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38人,追缴资金120余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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